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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教材詳解

基金從業 閱讀(2.41W)

2017年基金從業考試即將到來,大家複習的怎麼樣了?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2017年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教材詳解,希望對大家考試有所幫助。

2017年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教材詳解

 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是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持有基金份額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資人。他們是基金資產的實際所有者,享有基金資訊的知情權、表決權和收益權。基金的一切投資活動都是為了增加投資者的收益,一切風險管理都是圍繞保護投資者利益來考慮的。因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一切活動的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第九章第七十條的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二)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財產;

(三)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四)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六)查閱或複製公開披露的基金資訊資料;

(七)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八)基金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基金份額持有人有以下義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基金契約;

(二)繳納基金認購款項及規定費用;

(三)承擔基金虧損或終止的有限責任;

(四)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五)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債券基金

【知識點一】債券基金在投資組合中的作用

債券基金主要以債券為投資物件,因此對追求穩定收入的投資者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債券基金的波動性通常要小於股票基金,因此常常被投資者認為是收益、風險適中的投資工具。

【知識點二】債券基金與債券的區別

作為投資於一籃子債券的組合投資工具,債券基金與單一債券存在重大的區別:

(一)債券基金的收益不如債券的利息固定

(二)債券基金沒有確定的到期日

(三)債券基金的收益率比買入並持有到期的單一債券的收益率更難以預測

(四)投資風險不同

證券投資基金按根據投資目標分類

1、增長型基金

增長型基金是指以追求資本增值為基本目標的基金,較少考慮當期收入的基金,主要以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股票為投資物件。

2、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追求穩定的經常性收入為基本目標的基金,主要以大盤藍籌股、公司債、政府債券等穩定收益證券為投資物件。

3、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則是既注重資本增值又注重當期收入的基金。

一般而言,增長型基金的風險大、收益高,收入型基金的風險小、收益較低,平衡型基金的風險、收益則介於增長型基金與收入型基金之間。

 混合基金的型別

通常可以依據資產配置的不同將混合基金分為偏股型基金、偏債型基金、股債平衡型基金、靈活配置型基金等。

偏股型基金中通常,股票的配置比例為50%~70%,債券的配置比例為20%~40%。

偏債型基金與偏股型基金正好相反

股債平衡型基金股票與債券的配置比例較為均衡,兩者的比例通常為40%~60%。

靈活配置型基金在股票、債券上的配置比例則會根據市場狀況進行調整,有時股票的比例較高,有時債券的比例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