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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衛生資格《初級中藥士》考試複習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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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酒與酊劑比較記憶

2015年衛生資格《初級中藥士》考試複習筆記

  一、藥酒(酒劑)

指藥材用蒸餾酒浸提製成的澄清液體劑型。

一般多內服,可加入糖或者蜂蜜矯味和著色。

助長藥性,適用於治療風寒溼痺、祛風活血、散瘀止痛的方劑。

小兒、孕婦、心臟病、高血壓患者不宜。

  二、酊劑

藥品用規定濃度的乙醇浸出和溶解而製得的澄清液體劑型,也可用流浸膏稀釋製成。

酊劑一般供內服,少數外用,不加矯味和著色劑。

酊劑除另有規定外:含有毒性藥品的酊劑,每100ml相當於原藥物10g,其他藥物的酊劑一般每100ml相當於原藥物20g.

用水稀釋、久置,產生沉澱,在乙醇、有效成分含量符合規定時,可濾去沉澱再使用。

  三、藥酒的製法

冷浸法與熱浸法:藥物+白酒→每日攪拌,密閉30日→浸出液與壓榨液合併→加糖或蜜→密閉靜置數日→濾清→灌裝

滲漉法:按滲漉法操作,若處方中需加糖和蜂蜜矯味者,加入滲漉液中,攪勻密閉,靜置,粗濾、精濾、灌裝。

迴流熱浸法:提至白酒近無色,合併迴流液,加蔗糖或煉蜜,攪勻後,密閉,過濾,分裝。

  四、酊劑的製法

溶解法:藥物直接加入規定濃度的乙醇溶解至需要量。適用於化考試吧整理學藥物及中藥有效部位或提純品酊劑的製備,如複方樟腦酊。

稀釋法:以藥物的流浸膏或浸膏為原料,加入規定濃度的`乙醇稀釋至需要量,混合靜置至澄清,虹吸上清液,殘渣濾過,合併上清液及濾液,即得。如遠志酊。

浸漬法:取適當粉碎的藥材,置有蓋容器中,加入溶劑適量,密蓋,攪拌或振搖,浸漬3~5日或規定的時間,傾取上清液,再加入溶劑適量,依法浸漬至有效成分充分浸出,合併浸出液,加溶劑至規定量後,靜置24小時,濾過,即得。

滲漉法:用溶劑適量滲漉,至流出液達到規定量後,靜置,濾過,即得。

  五、酒劑質量要求

生產酒劑所用的藥材,一般應適當加工成片、段、塊、絲或粗粉。生產內服酒劑應以穀類酒為原料。含甲醇量低於0.05%(ml/ml)。應澄明,貯藏期間允許少量輕搖即散沉澱。含乙醇量、總固體量、裝量符合規定。細菌總數不超過500/ml,黴菌與酵母菌不超過100/ml,不得檢出大腸埃希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