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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會考數學衝刺階段複習的5大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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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會考即將來臨,備考已經進入緊張的衝刺階段。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關於數學衝刺階段複習的5大要點,歡迎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會考數學衝刺階段複習的5大要點

  一是立足基礎知識。

複習期間,要重視對基礎知識的歸納整理。歸納應按知識模組進行,對概念、定理、公式、法則不僅要熟練掌握、準確敘述,還要學會運用。即使是綜合題的求解,也是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及數學思維的綜合運用,知識和方法的積累是開啟難題的鑰匙。

  二是重視課本習題。

通過分析歷年會考數學試題可以看出,用於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素材、背景,大都是課本中的例題、習題,或是這些題的變形。因此,對這題要逐一研究,對典型題要親自演算,重要的步驟、方法可附於題後。

  三是掌握解題原理。

在複習中普遍存在重視解題方法,忽視解題原理的傾向。實際上,結果和對錯只是考查的一部分,而對知識、能力、思想、方法等方面的考查主要體現在解題步驟和過程中。在專題複習階段,不僅要掌握解題方法和規律,還要領會其原理。應注意傾聽和思考老師對典型題的分析和求解策略,注重通性、通法的運用。及時歸納各種題型,探求不同解法,以便形成能力。

  四是落實解題訓練。

複習時,一定量的習題訓練是必不可少的。通過演練習題,可以加深對基礎知識的理解,提高解題能力。單元複習結束或一套試題做完後,都要分析一下,解題中運用了哪些基礎知識、基本方法、數學思想,還存在哪些問題,錯誤的原因是什麼,如何改正。要克服不重視解題過程、不願演算、計算馬虎等不良習慣。

  五、加強模擬演練。

考前模擬演練既是對複習效果的檢查,又可以提升應考信心。要重視模擬過程,淡化模擬分數。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獨立完成試題,批發後及時查詢原因。要將模擬考試中發現的問題、做錯的題當成一次鍛鍊和自己的機會。考前發現的問題越多,糾正越及時,提高也就越快,信心就越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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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考數學重點難點七大解題法

  1、歸納法

用歸納法或分析法證明平面幾何題,其困難在添置輔助線。面積法的特點是把已知和未知各量用面積公式聯絡起來,通過運算達到求證的結果。所以用面積法來解幾何題,幾何元素之間關係變成數量之間的關係,只需要計算,有時可以不添置補助線,即使需要添置輔助線,也很容易考慮到。

  2、幾何變換法

在數學問題的研究中,常常運用變換法,把複雜性問題轉化為簡單性的問題而得到解決。所謂變換是一個集合的任一元素到同一集合的元素的一個一一對映。中學數學中所涉及的變換主要是初等變換。有一些看來很難甚至於無法下手的習題,可以藉助幾何變換法,化繁為簡,化難為易。另一方面,也可將變換的觀點滲透到中學數學教學中。將圖形從相等靜止條件下的研究和運動中的研究結合起來,有利於對圖形本質的認識。

幾何變換包括:(1)平移;(2)旋轉;(3)對稱。

  3、換元法

換元法是數學中一個非常重要而且應用十分廣泛的解題方法。我們通常把未知數或變數稱為元,所謂換元法,就是在一個比較複雜的數學式子中,用新的變元去代替原式的一個部分或改造原來的式子,使它簡化,使問題易於解決。

  4、判別式法與韋達定理

一元二次方程ax2+bx+c=0(a、b、c屬於R,a≠0)根的判別,△=b2-4ac,不僅用來判定根的性質,而且作為一種解題方法,在代數式變形,解方程(組),解不等式,研究函式乃至幾何、三角運算中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韋達定理除了已知一元二次方程的一個根,求另一根;已知兩個數的和與積,求這兩個數等簡單應用外,還可以求根的對稱函式,計論二次方程根的'符號,解對稱方程組,以及解一些有關二次曲線的問題等,都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5、待定係數法

在解數學問題時,若先判斷所求的結果具有某種確定的形式,其中含有某些待定的係數,而後根據題設條件列出關於待定係數的等式,最後解出這些待定係數的值或找到這些待定係數間的某種關係,從而解答數學問題,這種解題方法稱為待定係數法。它是中學數學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6、構造法

在解題時,我們常常會採用這樣的方法,通過對條件和結論的分析,構造輔助元素,它可以是一個圖形、一個方程(組)、一個等式、一個函式、一個等價命題等,架起一座連線條件和結論的橋樑,從而使問題得以解決,這種解題的數學方法,我們稱為構造法。運用構造法解題,可以使代數、三角、幾何等各種數學知識互相滲透,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7、反證法

反證法是一種間接證法,它是先提出一個與命題的結論相反的假設,然後,從這個假設出發,經過正確的推理,導致矛盾,從而否定相反的假設,達到肯定原命題正確的一種方法。反證法可以分為歸謬反證法(結論的反面只有一種)與窮舉反證法(結論的反面不只一種)。用反證法證明一個命題的步驟,大體上分為:(1)反設;(2)歸謬;(3)結論。

反設是反證法的基礎,為了正確地作出反設,掌握一些常用的互為否定的表述形式是有必要的,例如:是/不是;存在/不存在;平行於/不平行於;垂直於/不垂直於;等於/不等於;大(小)於/不大(小)於;都是/不都是;至少有一個/一個也沒有;至少有n個/至多有(n一1)個;至多有一個/至少有兩個;唯一/至少有兩個。

歸謬是反證法的關鍵,匯出矛盾的過程沒有固定的模式,但必須從反設出發,否則推導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推理必須嚴謹。匯出的矛盾有如下幾種型別:與已知條件矛盾;與已知的公理、定義、定理、公式矛盾;與反設矛盾;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