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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膠州市事業考試報名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4.41K)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於做好2017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6〕177號)以及青島市有關規定和要求,2017年膠州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4人(詳見《2017年膠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2017年膠州市事業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1年1月12日以後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根據國家、省和青島市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青島市統一招募的“社群工作者”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在膠州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以及膠州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崗位見《計劃表》)。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膠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一招聘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月12日 9:00—1月16日16:00;

網上稽核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資訊資料並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入填交報名資訊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資訊。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資訊。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惡意註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後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檢視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資訊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資訊後,可在查詢截止之日前登入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單位初審通過後,報名資訊不能更改。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後,要按規定時間登入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於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期間登入該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其中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請於2017年1月20日09:00—11:30到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膠州市北京路2號-膠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西樓1317房間)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影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影印件)。

網上報名結束後,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高層次、緊缺、基層服務急需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籤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成績表、學校出具的專業和學歷證明(報考幼兒園崗位的師範類考生還需出具師範類證明)、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就業報到證、二代身份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在考察前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部分崗位要求具有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須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

參加定向招聘的服務基層專案人員,還需提交下列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專案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青島市“社群工作者”專案的人員要出具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招聘崗位計劃數2.5或3.5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5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1:3.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範圍人員,其中2或3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為正式進入資格審查範圍人員,其他人員為資格審查遞補人員。正式進入資格審查範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在資格審查遞補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影印件(使用A4紙影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及資格審查遞補具體時間、地點將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釋出。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採用省統一招聘筆試試卷,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

9:00—11:30 綜合類

14:00—16:30 教育類、衛生類

筆試採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2或3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招聘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二)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答辯、模擬講課、專業技能測試等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面試方案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佈。面試成績於本場面試結束後向考生公佈。

  四、成績核算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採用百分制計分,並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體檢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員,其中,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如考察前不能提交同意應聘證明,則取消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範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

體檢標準和專案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不合格。

凡考生無故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公示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將記入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資料庫。

  六、公示和聘用

經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應聘人員所應聘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應聘人員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如出現總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若筆試成績相同,則採取抽籤的辦法決定選崗順序)。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考生因懷孕等原因不能按體檢要求完成體檢的,延期公示、聘用。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瞭解招聘網站釋出的招聘資訊,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資訊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取消或核減計劃、現場資格審查事宜、進入面試及遞補人員名單、面試事宜、考察體檢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招聘”專欄予以公佈。

3、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認定:往屆畢業生以學歷證書為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成績表和學校出具的專業和學歷證明為準。

4、招聘過程中若有違規作弊行為,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後發現考生隱瞞病史的、不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查實提供虛假的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5、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6、聘用人員需在膠州市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滿5年,簽訂服務協議。

7、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諮詢電話:

0532-82288275、13235324668

膠州市教育體育局政工科電話:0532-82233977

膠州市衛生局政工科電話:0532-82289053

監督電話:0532-82288273

網上報考技術諮詢電話:15588683585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撥打以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