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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徐州市價格鑑證師考試報名公告

價格鑑證師 閱讀(1.16W)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號)檔案精神,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徐州市價格鑑證師考試報名公告

  一、組織分工

(一)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物價局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物價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負責終審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定

考試時間定於9月16日、17日兩天。

考點設定視各地報名情況另行確定,考試具體地點可從准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定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和《價格鑑證案例分析》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居民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鑑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獲准免試1科的條件:

從事價格鑑證工作滿2年,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和《價格鑑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時間,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績仍在有效期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均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稽核報考條件。同時,應將“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的內容,作為報考須知事項,並在准考證上載明。

  六、報名組織

(一)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我市具體報名通知請登入徐州人事考試網()進行檢視。

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資訊,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資訊的為老考生,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本次收尾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本省的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後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外省轉入的老考生需要進行現場資格稽核。

(二)我省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於6月16日- 29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3日。本次考試報名採取先稽核後繳費的組織方式。

資格初審時間:6月30日(9:00-11:30,14:00-17:00)。

資格初審地點:徐州市建築行業協會諮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辦公樓四樓)(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號4樓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銀行站”或“九州大廈站”下)。由市職稱辦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對逾期未來者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初審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列印的報名表,必須需鐳射印表機黑白列印,禁止針式印表機列印,本人必須簽名,左下角“單位意見”欄必須填寫 “該同志從事 價格鑑證 專業工作已滿 X X 年”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修改報名資訊的,必須重新進行報名資訊確認,並重新列印報名表,否則無法通過現場資格初審,後果自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限經濟、會計、審計專業)。

凡使用假學歷、假資格證書的報名者在資格稽核過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證書將予以沒收,個人報名資訊將錄入全省假證庫,並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且支付的報名費用不再退回。

(三)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後,在稽核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四)對報考人員(外省轉入的老考生)的報名材料應認真稽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影印件,稽核人必須在確認稽核無誤後簽名並加蓋稽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籤名和加蓋稽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考試實施期間將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和行業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充分發揮人事考試協調機制優勢,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有組織的考試違紀舞弊行為。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進行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按《徐州市企業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實施辦法(試行)》(徐政辦發〔2015〕170號)納入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資料庫,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會同物價局認真進行資格初審,並及時將本地區所有報考人員的資訊和報名彙總名冊、初審合格的新報考人員的報名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按報考級別分類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物價局於7月上旬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請考生在此期間關注徐州人事考試網()上釋出的相關公告資訊,並保持通訊暢通,如需核補材料的考生請在公告資訊規定時間內提供,逾期將按自動放棄處理。終審結果釋出時間如有變動,以省廳公佈時間為準。

(六)9月8日-14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七)點選檢視諮詢電話。

  七、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5〕18號、蘇財綜〔2005〕1號)精神,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二)需要報銷的考生請於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 (節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證與身份證(代領者須持代領者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與准考證)到徐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內乘公交車到淮海文博園(食品城)站下〕領取。請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逾期不補(考試時不需要出具票據)。

  八、教材徵訂

2017年度考試仍以2010年版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為適應近年來部分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編髮了《法學基礎知識》和《價格政策法規》兩科補充用書,原考試用書與補充用書不一致之處,以補充用書為準。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及考前培訓事宜,請與省價格認定局聯絡,電話:(025)83338062。

  九、其他事項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於考前一週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諮詢,請登入“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服務指南”查詢聯絡方式。

附件:1.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見下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