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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選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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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省發展改革委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省發展改革委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選調公告

  一、選調職位

省發展改革委機關主任科員(含)以下職位共7名。

  二、選調物件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物件:本省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現任鄉科級正職(含)以下職務。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較好業務素質,信念堅定,實績突出,遵紀守法。

2.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經濟學類專業優先,但不排斥其它專業。

4.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後出生)。

5.身體健康。

6.法律、法規規定需滿足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或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需排除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式

(一)釋出公告

在《海南日報》、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入口網站等媒體和網站上釋出選調公告,接受報名。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選調報名採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者將報名資料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上傳至指定郵箱)。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 止。

3.報名需提供材料:(1)報名表(須有單位同意報考意見並加蓋公章,報名表可通過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會網站下載);(2)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書;(4)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電子版)。

(三)資格審查

選調單位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以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發放准考證。審查未通過的,以電話方式告知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職位數的比例不低於3∶1方可進行考試,未達到比例,相應減少選調職位數。

(四)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文字綜合能力、機關業務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完成後公佈考試成績。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職位數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並予以公告。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考察物件與選調職位數1.5:1的比例確定考察物件。按照先體檢後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到考察物件單位,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若體檢不合格或組織考察不合格,根據情況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七)會議研究決定與公示

綜合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由選調單位黨組會研究,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錄用選調人選,並在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入口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式辦理調動手續,並予以任職。

  四.紀律要求

對考生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的行為,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對工作人員如發生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諮詢電話:(0898)65379356(兼傳真),65339857

電子郵箱: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海南省政府辦公樓8樓829房。

附件: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