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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桑植縣社會保險資訊中心選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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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局社會保險資訊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優化人才管理隊伍結構,經縣編制、人社部門稽核,報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全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名財務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省桑植縣社會保險資訊中心選調公告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組織實施,縣人社、編辦全程參與指導,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17年計劃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人員1名,選調計劃及崗位要求等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桑植縣公眾資訊網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4、歷年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聘用後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採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桑植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辦公室(0744-6221198)。

3.報名流程:考生現場領取《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資訊(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4、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資訊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資訊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複審、調動時資格終審,並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報名;資格複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6.領取准考證

領取時間:2017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桑植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辦公室。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17年5月29日

3.地點:以准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於3∶1。達不到3:1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並公告。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物件,若最後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併進入面試。

2.面試分值為100分,採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3.面試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報縣人社部門稽核同意後實施。

4.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面試前進行資格複審。凡有關報考材料主要資訊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由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報縣人社局批准,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複審未通過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捨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物件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書面提出複檢要求。複檢只針對有異議的專案進行,且只能複檢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組織實施。考察應當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進行考察。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調動手續。經縣人社局稽核後,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動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並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後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因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不再進行遞補。

  九、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選調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絡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並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絡所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督舉報電話:0744-6221198

十一、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桑植縣2017年社會保險資訊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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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桑植縣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