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用原則
1、採用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各崗位錄用人員由本部門與行政人事部(或人事主管)共同考核確定。
2、迴避原則,不錄用本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旁系親屬不在同一部門。
3、行政人事部主要任務是招聘、面試、人事診斷、薪資調查、員工培訓、工作分析評價、考核量表設計、人才儲備等方面配合,形成整個的人力資源系統。
二、錄用報到程式
1、採用社會公開招聘,主要人才報、人才市場直接招聘篩選。
2、由人事行政部進行面試、筆試篩選。
3、由人事行政部進行復試篩選。
4、公司的專案介紹及發展遠景,確定最後人選。
5、與各部門負責人見面,開展工作。
6、到行政部領取相關資料和辦公用品
三、個人資料
1、身份證、畢業證、學位影印件及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三張。
2、當《員工登記表》個人資訊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請告知行政人事部。
(1)姓名;(2)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3)婚姻狀況;(4)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5)身份證影印件(6)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絡人。
3、公司有保留審查個人資訊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除名。
四、試用與錄用
1、進入試用期:
1)年齡20—40週歲,身體健康;
2)大專以上學歷;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有強烈的求知慾望,對專案有濃厚的學習興趣
4)能使用計算機(撥號上網、發郵件、蒐集資料);
5)來當地城市生活工作半個月以上,對當地環境有一定熟知度;
6)經過前期培訓能簡單陳述專案,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7)著裝乾淨整潔,形象良好,有一定的親和力。
2、通過試用期正式錄用
1)試用期最短15天,最長30天,在試用期15天后即可提交試用期述職報告。
2)試用期15天后至少得到二位主管認可;
3)30天試用期內至少簽約一家客戶,收集有價值客戶資料100份以上;
4)有完整的會議培訓筆記十五篇以上;
5)無客戶投訴,無虛假承諾;
6)能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7)有較好的獨立工作能力;
3、公司各職位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公司可根據個人工作經驗、工作能力適當縮短或者延長試用期(15日之內),試用期間不享受公司任何的福利待遇。
4、試用期間,員工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如公司認為該員工無法達到公司的要求並無法提交令公司信服的述職報告,公司也可終止試用。
5、試用期間,員工將接受入職培訓和在職培訓。入職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主要內容是:公司概況、專案介紹、相關知識及有關規定。在職培訓主要講解本部門的工作職能、工作內容和要求、基本技能及日常問題(一般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組織)。
6、人員試用期間由行政人事部及有關部門負責考核,經考核合格的試用員工在轉正當日接到行政人事部發放的《員工轉正申請表》,請認真填寫該申請表,由試用部門主管簽署意見,行政人事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員工通過正式錄用後可根據自願原則簽訂《聘用合同》,但在提升為部門主管以上職位或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五、簽定聘用合同的範圍
1、總公司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及專家顧問由董事會聘任,與董事會簽定《聘用合同》。
2、各分公司部門主管及所屬正式員工與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門簽定《聘用合同》。
3、公司非正式員工(試用員工)與公司行政人事部簽定《領取協議合同書》。
六、合同期限
1、公司總經理、付總經理、區域經理、分公司經理及部門付經理以上人員聘用期限由董事會決定。
2、公司部門主管、技術人員、正式職員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與公司另外有協議的除外。
3、公司非正式員工的臨時聘用合同期限通常規定為不超過3個月。
七、辦理程式
1、新員工在試用期結束後填寫試用期鑑定表,經公司各級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之後方可簽定《聘用合同》。
2、合同的續簽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寫《聘用合同審批表》,由公司各級主管稽核合格後,由行政人事部與員工續簽《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簽定。簽定合同前,行政人事部專職人員應將新員工試用期鑑定表鑑定結果通知本人,並向員工講解具體的薪金級別、福利待遇、養老保險等有關事項。在員工瞭解公司具體政策和合同條款的基礎上,由行政人事部專職人員填寫合同,員工本人簽署。合同一式兩份,在加蓋公司印章後,合同一份由行政人事部備案,一份由員工個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