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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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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幹部監督制度的出臺,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武器,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制度建設的效用,不僅在於制度的制定,更在於制度的執行,而制度的執行力則體現了黨的執政能力。抓好制度的貫徹落實,既是制度建設的根本要求,也是檢驗制度建設成果的重要標準。在作出高度評價、為四項制度叫好的同時,關鍵還要在狠抓貫徹落實上下功夫,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心得體會

個人認為,學習宣傳好四項制度。學習是貫徹的前提。抓好四項制度的學習貫徹,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的“重頭戲”。各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精心作出安排,把四項制度的學習作為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幹部的重點,列入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領導幹部專題談心談話、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工作的重要內容,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方法,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簡報、廣播、電視、網路等各類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擴大四項制度的知曉面,拓展學習的廣度和深度,真正使領導幹部熟知、組工幹部精通、幹部群眾瞭解制度內容。

對照四項制度認真查擺工作不足。以四項制度為“鏡子”,對照選人用人工作自我反省、主動糾錯。看選拔任用幹部是否符合《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原則、程式和紀律等要求;看選拔任用幹部是否落實了黨員幹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看選拔任用的幹部是否群眾公認、實績突出、口碑良好。在查詢問題中加深理解,在認真整改中加強落實。

結合實際制定好實施辦法。作為試行的辦法,需要在具體執行和落實過程中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使各項制度更加科學管用,更加符合實際。各單位也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符合實際、公平公正、科學管用的配套制度,切實促進四項制度的貫徹落實。

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加強日常督查和專項檢查,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檢查考核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內容,對執行制度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要著力在領導幹部中樹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監督領導幹部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對那些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鐵的紀律築起防範用人上不正之風的“防火牆”和“高壓線”。

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心得體會 [篇2]

一、從制度的本質特點和要求來認識“四項監督制度”

制度,從本質意義上講,是建立在特定社會現實狀況基礎上相對穩定的行為規範,它能夠約束行為主體使之符合某種要求,以達到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

同時,制度經濟學研究表明,完整有效的制度應由三個部分組成,即非正式約束、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非正式約束包括價值觀念、倫理規範、風俗習慣、意識形態等因素。正式約束即制度本身,它具有強制性、無例外性,人人必須遵守執行。實施機制就是要有科學有力的手段措施保證制度能夠有效落實。

因此,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應該是一項系統工程,與廣大黨員和各級領導幹部對“制度”本身的尊重程度、信仰程度和執行力度有關,與幹部工作的標準、考核、選拔使用等其他環節有關。我們不能就監督制度抓監督制度,要站在整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局中來認識和執行這“四項監督制度”。要與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相結合;與堅持以人為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相結合;與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新時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總體佈局和中央新近出臺的《改革規劃綱要》等其他法規制度相結合。

二、圍繞機關幹部處的職責,認真抓好“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

一要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作為具體從事幹部工作的職能處室,不僅要自覺執行有關制度規定,同時也有責任有義務為領導執行政策出公道正派的主意、當讓組織和群眾放心的參謀。比如,《責任追究辦法》第四條提出,對10種用人行為,要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幹部或者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這一條中第(六)項規定,不得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或者提高-幹部職級待遇。那麼,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就要對編制職數配備要求及現有情況進行統計摸底,為領導提供即時準確的資訊;對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的有關政策規定,要梳理彙總,即時報領導,供領導掌握情況。目前,我們已經對現有編制職數規定情況以及實際配備情況進行了統計,近期即可報部領導備用。

二要做制度規定的堅定執行者。西漢經濟思想史的重要著作《鹽鐵論?申韓》篇中講,“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 明代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也講,“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應該說,任何一項制度的生命力和戰鬥力,不僅取決於是否具有很強的科學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還在於執行,在於落到實實在在的工作中。《責任追究辦法》的第五條、

第六條、第八條等內容,與組織部門有關的行為規範,要求具體明確,我們必須謹記於心,嚴格執行。結合幹部處室的崗位職責要求,我體會到,遵守制度、執行制度、做好乾部工作必須始終懷著“四心”。一是公道之心。這是從事幹部工作同志的首要品格、核心品格,這既是事業需要、也是崗位需要。沒有公心,就沒有資格做幹部工作。懷著公心,就是要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選好人用好人;要客觀公正、全面準確地向領導介紹幹部隊伍狀況和每個幹部的實際表現;要敢於堅持原則,嚴格遵守幹部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紀律。二是仁愛之心。就是在政策規定允許範圍內,盡最大可能照顧到每個幹部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調動好每個幹部的`幹事創業積極性,這一點從本質上講,與公心是一致的。三是謙遜之心。幹部工作的特殊崗位決定平時接觸的人層次高一些,承擔的事敏感一些,受到社會重視程度也顯一些。對此,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這些都是因崗位特殊而帶來的。要時刻保持謙虛謹慎的態度,平等平和地對待每位同志。四是畏懼之心。要始終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該做的事堅決不做,對幹部工作的標準、程式、資格條件、紀律規定等,始終保持畏懼之心。這一方面必須堅定不移,堅持原則,堅守底線,堅持不懈。 三要對現有幹部工作的流程抓緊調整完善。比如,《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規定,對需要向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的5種情形,以及在作出決定前應當徵求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意見的7種情形,應增加到幹部選拔使用的工作流程中。再比如,為了能夠給實施責任

追究提供依據,必須建立和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這也需要我們在工作中加以完善。

三、進一步加大制度規定以及幹部工作的宣傳力度

近年來,我們雖然已經重視宣傳幹部工作,但是,與形勢發展的要求、與黨員幹部的期待、與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相比還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