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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招聘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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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總 則

人員招聘制度及流程

1.1 目的

為使公司員工招聘管理規範化、程式化、制度化,保證公司合理的人才結構和人才儲備,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員工的招聘管理。

1.3 招聘原則

公司招聘以公開、公正、公平為基本原則,貫徹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的原則,堅持先內後外的招聘形式,保障公司高質量的人力資源需求。

1.4 責權範圍

1.4.1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的起草。

1.4.2 公司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的審批。

1.5 內容

本制度的內容包括招聘許可權和職責、招聘計劃、招聘形式、甑選、錄用等。

二 、部門許可權和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特殊人才以外的所有崗位員工的招聘。

2.2 高層管理人員及特殊人才的招聘由總經理直接領導(特殊情況可授權他人負責),綜合管理部負責協助。

2.3 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招聘需求,並考核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及專業技能。

三 、招聘計劃

3.1 各部門提出用人需求,填寫《員工招聘計劃申請表》(見附件一),並報總經理批准。

3.1.1缺員的補充:因員工異動如員工辭職、崗位調動、晉升等原因,按規定編制需要補充。

3.1.2突發的人員需求:因不可預料的業務、工作變化急需引進人員。

3.1.3擴大編制:因各部門業務發展需擴大現有人員規模及編制。

3.1.4儲備人才:為促進公司目標的實現,需儲備一定數量的各類專業人才。

3.2 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稽核通過的各部門人員編制標準、公司當前的發展狀況,以及各部門崗位的缺編狀況,制定招聘計劃。

制定招聘計劃時,屬新增設招聘職位時,各部門應將崗位說明書、人員需求計劃表等相關資料一併上交綜合管理部。

3.3招聘計劃應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批准後,綜合管理部即可組織實施招聘。

四 、招聘形式

4.1 招聘形式的選擇

招聘形式可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根據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綜合因素來選用招聘形式。

4.1.1內部招聘

對於公司空缺職位,所有的正式員工都有資格向部門主管或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要求公司考慮自己是否能夠從事某一職位的工作。

綜合管理部參考申請人目前的上級和空缺職位的上級意見,根據崗位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招聘評審,評

審結果經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4.1.2外部招聘

在內部招聘不能滿足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的情況下,需採用外部招聘。

(1)招聘會招聘。通過市人才招聘會和外省、市人才招聘會的形式招聘人才。

(2)與相關院校聯絡,直接到大專院校招聘。

(3)通過中介機構、網上、報刊等媒介釋出資訊招聘。

(4)推薦招聘。通過員工推薦、外部人員推薦、自薦等。

4.2綜合管理部經理根據總經理或公司辦公室審批的《招聘簡章》。

可根據需求選擇不同的渠道釋出招聘資訊。

五 、員工甑選

5.1招聘資訊反饋後,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獲取候選人名單。

5.2初步篩選後,綜合管理部組織候選人員填寫《員工應聘登記表》(見附件二),並收取相關證件(身份證、學歷及其他證書等)影印件。

5.3面試

5.3.1由綜合管理部審查應聘人員的`各種證件及工作經歷是否符合應聘職位的要求,並進行面試溝通,考察知識、能力和心理素質狀況。

5.3.2對通過初試的應聘者,綜合管理部以《面試溝通情況反饋表》(見附件三)將評定結果上報總經理審查,由總經理對專業人員或中層以上幹部進行復試,相關部門負責人對一般員工進行復試。

六 、錄用

6.1對複審通過的應聘人員,由綜合管理部下發《錄用報到通知書》(見附件四),並通知本人到公司報到。

6.2被錄用者應在通知規定期限內到公司履行報到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特殊情況經批准後可延期報到。

6.3報到時新聘人員應認真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見附件五),綜合管理部將《企業管理制度彙編》發給每位新員工,為新員工介紹公司概況、成長史及發展目標、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和企業精神等,並組織參觀公司辦公區和工地現場。 6.4公司綜合管理部對新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6.5後勤部門負責對新員工發放工作服、工作牌,對需要住宿的人員安排宿舍。

七 、新員工的試用、正式錄用

7.1新員工培訓後進行試用,試用期為6個月。用人部門根據試用期間個人考核情況可酌情縮短。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只發放試用期工資。轉為正式職員後,才能按公司薪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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