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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招聘人員暫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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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院聘用人員管理工作,保障我院醫療服務工作的開展,保障聘用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暫行規定。

醫院招聘人員暫行制度

一、人員聘用原則。聘用工作堅持“按崗設需、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確保所聘人員的質量。

二、聘用人員的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經我院體檢合格

3、臨床醫療專業和醫技專業須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護理專業須具備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年齡30歲以下,中級職稱以上可放寬至35週歲,其他專業必須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非應屆畢業生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必須取得職業准入資格。

三、聘用的程式

1、聘用前由勞資對擬聘人員的資質進行稽核,完全符合聘用條件的由醫務科、護理部等用人部門組織對聘用人員的資進行面試、筆試、技能考核,並安排對聘用人員的體檢,確定擬聘用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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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考試、考核並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勞資負責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各項用人手續。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

1、聘用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崗前培訓,培訓工作由醫務科、護理部等用人部門完成,並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評估、總結,將有關材料整理歸檔。對培訓不合格者,不允許上崗。

2、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過後,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並簽訂勞動合同。

3、聘用合同簽訂後,聘用人員學歷證書、執業證和職稱證交由醫院勞資統一保管。

4、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服務年限不少於5年。因個人原因未到服務年限提出辭聘的人員,須扣除一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5、具備執業資格證書人員,受我院錄用後,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執業註冊變更手續。

6、聘用人員同在編同等人員一樣享受職務、職稱的正常晉升,承擔社會各項義務性服務和享受政治待遇。

7、聘用人員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負責。聘用人員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強對聘用人員的考核工作,重點考核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結果要有記錄並作為對聘用人員續聘、解聘以及職務升降、工資變動和獎懲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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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人員的待遇。聘用人員的待遇按勞動部門核定的'工資標準發放,並與正式職工一樣享受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

六、聘用人員的續聘、解聘、辭聘

1、勞動合同期滿後,由聘用人員提出續聘申請,經院長會議研究後,再辦理續聘手續。

2、聘用人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醫院有權予以解聘

(1)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聘人員合同簽訂之日起,醫療人員三年內未能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證,護理人員二年內未取能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醫技、藥劑人員二年內未取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的。

(3)聘用人員嚴重違反醫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醫院造成重大損害的,違反醫德醫風情節嚴重。

(4)聘用人員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醫院提出整改,拒不改正的。

(5)聘用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7)年度考核不合格.

(8)聘用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除產假外,享受30天病假工資,30天以上不發工資,45天后不能從事本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醫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醫院有權予以

解聘。

(9)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被解聘人員均不享受當年度年終獎金及相關福利。

3、其他未說明事項按照漠河縣醫院請銷假管理制度執行。

4、解聘由聘用人員所在科室或主管科室提出解聘意見報告,主管科室調查核實,經主管院長同意後報院長批准,再辦理解聘手續。

5、聘用人員未達到服務年限而提出辭聘,須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聘報告,並按本辦法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

本規定由勞資負責解釋,從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