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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服務制度流程執行監控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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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it服務制度流程執行監控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規範和統一IT服務管理制度管理體系,監督和指導公司運維中心的制度流程管理工作,推動制度流程的有效執行,提升制度流程的執行和監控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對XXX運維中心的制度流程管理執行監控工作。

第三條 術語

1.制度流程監控:是指通過對運維中心各部門釋出制度流程的執行過程和效果進行跟蹤監督,以檢驗制度流程落實和執行情況,對制度流程管理體系進行優化和完善,以不斷提升運維中心員工工作規範和執行力的過程。

2.自查:由公司運維中心制度流程執行部門負責人按季度定期對相關制度的培訓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企管部

1.負責制度流程監控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對公司制度流程管理體系優化的指導與監督。

2.負責指導運維中心各部門的制度流程建設與執行監控,檢驗各部門制度流程執行力,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3.協助制度流程起草和執行管理部門對各部門制度流程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控管理工作。

第五條 運維中心各部門負責人

1.負責對本部門制度流程執行情況的日常監控管理。

2.及時發現並在企管部的配合下解決部門制度流程執行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

3.協助企管部組織和監督本部門每季度進行的制度流程自查工作。

第六條 管理者代表

稽核相關計劃和報告。

第七條 公司領導

批准相關計劃和報告。

第三章 工作程式

第八條 執行情況抽查

1.組織自查:為完善運維中心的制度流程體系,企管部每季度根據運維中心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度流程自查工作,並協助運維中心各部門確定制度自查的計劃及工作安排,指定責任人對相關的制度流程自查的工作進行詢查跟蹤;

2.由總經理工作組織制度流程檢查小組對運維中心進行實地抽查。方式包括:詢問式抽查、資料調閱、向各部門負責人詢問、實地觀察、員工訪談等方式;

第九條 檢查反饋

對於普遍違反公司制度的現象,制度流程檢查組向各部門下達整改計劃 。實地檢查完成後一週內,制度流程檢查人員就各部門需改進之處進行詢查,並定期與各部門負責人溝通,確保落實到位。

第十條 內部整改

對於制度流程在執行過程中的違規事件,運維中心各部門應及時反饋給企管部,並由企管部統一制定整改計劃,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企管部、運維中心各部門負責人監督完善制度流程整改專案的落實;

第十一條 制度處罰措施

1.檢查小組發現公司員工有違反公司制度流程的現象,需要及時進行批評指或處罰,並做好登記記錄工作;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情況,所在部門須於當日向總經理彙報,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將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流程的事實及處理意見或建議向公司提交書面彙報。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第四章 附則 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it服務制度流程執行監控管理辦法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IT服務流程管理是公司提升運維核心競爭力必備的管理工具,是實現運維戰略目標落地,打造公司運維競爭優勢軟實力,構建新機制和強化執行力的堅實的基礎。為此必須構建一整套科學的`IT服務業務流程管理體制,建立運維的業務流程管理機制,依據ITSS對運維質量管理的要求,特制訂本流程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IT服務流程體系建設中所有流程的建立、釋出、維護、變更、優化、監控的職責和程式。

第三條 本流程管理辦法適用範圍是:XXX公司運維中心。

第二章 建立流程管理辦法原則

第四條 流程的建立、釋出、維護、變更、優化和監控,應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服務於IT服務戰略和核心業務的原則,保證流程與戰略目標和業務發展的一致性;

2.堅持流程與組織、崗位匹配原則,保證流程的完整性和暢通性;

3.堅持流程體系與制度體系相匹配,流程體系是制度體系建設的基礎,制度體系是流程體系執行的保障;

4.堅持從簡、有效原則並且符合標準和規範,保證流程的可操作性、標準化和規範化;

5堅持集中管理的原則,保證流程體系的完整性、流程間的匹配性和流程描述的規範性。

第二章 流程體系建設原則

第五條 建立業務流程體系的主要原則:

1.全面系統的原則。匯入先進流程管理理念,涵蓋所有業務領域,按行業價值鏈原則對業務流程進行科學分類和流程層級設定,自上而下建設業務流程體系。總體規劃、科學實施,統籌協調製度標準化、內控制度修訂、管理資訊化工作。

2.統一規範的原則。統一架構、統一模板、統一方法、統一步調,確保業務流程重要度、顆粒度一致,形成標準、規範的業務流程體系。

3.實用效能的原則。從實際出發,體現公司IT服務管理特點,滿足經營管理需求。突出重點,明確關鍵要素,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積極穩健的原則。流程“誰所有、誰主管”,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努力推進流程體系建設。“先試點、再推廣”,總結經驗,逐步推開,不斷提升,穩健有序推進。

第三章 組織與職責

第六條 企管部負責業務流程管理體系建設,相關部門參與業務流程的編制和參與業務流程評審,管理者代表負責稽核,公司領導最後批准。

第七條 企管部負責流程體系釋出和維護。

注:維護是指流程在執行過程中各種情況的收集和解釋

第八條 運維中心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的流程管理原則,制定和優化本部門的業務流程建議,並對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在企管部統一安排下參與該部門主持的流程新增/變更的評審。並報企管

部備案。

第四章 業務流程管理規範

第九條 流程一經確定,原則上不進行新增/變更,如果需要新增/變更應由企管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討論。

第十條 當運維某項業務發生改變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了已有流程不能較好的描述生產經營活動時,可以申請流程的新增/變更;

流程的新增/變更需求有三種:領導要求、流程執行檢查結果、責任部門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一條 流程的新增/變更由該流程的責任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流程新增/變更審批表》並報管理者代表稽核。

第十二條 企管部對流程本身的規範性、與其他相關流程的匹配性,與規章制度和程式檔案的關聯性等進行稽核,在《流程新增/變更審批表》上填寫意見。

第十三條 由企管部組織進行評審,業務部門的部門領導主持對流程新增/變更方案的討論、修改和確認,並在《流程新增/變更審批表》上籤署意見。

第十四條 總經理批准《流程新增/變更審批表》。

第十五條流程新增/變更後,由企管部負責流程清單相應內容的更改、版本號更新及流程備案,涉及到規章制度和程式檔案變更的需提交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變更,並納入相關審批流程。流程釋出由企管部按發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流程監控

第十六條 各流程責任主體對所負責流程進行監控;企管部定期組織流程執行情況檢查,檢查結果作為流程新增/變更的依據之一。每年底,企管部應彙總各部門流程執行情況、流程檢查情況和流程新

增/變更情況,並出具業務流程管理年度報告。詳細情況見《IT服務制度流程執行監控管理辦法》。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