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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高中會考招生工作計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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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教體局,各管理區教育辦(局),局直有關學校:

信陽高中會考招生工作計劃報告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豫教基二〔2016〕60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總體目標

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按省教育廳下達我市計劃執行,實現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目標,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0.5%以上。各縣區要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科學制定本縣區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一經下達,不得隨意變更。

二、考錄辦法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仍與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合併進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普通高中招生統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綜合資訊管理系統》(網址:)實行網路管理。市教育局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組織統一閱卷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各縣區教體局負責組織考生報名資訊採集、志願填報、考生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網上閱卷、劃定本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及新生錄取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負責做好本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三、報名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工作由各縣區教體局基礎教育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各縣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信陽市教育局轉發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考生基本資訊採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6〕6號)檔案的要求執行。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的《考生資訊確認單》和《報名資訊登記表》國中學校要妥善保管。

四、資格審查

(一)考生基本資訊審查

考生基本資訊審查由班主任和校長直接負責,班主任要逐人核對,校長要認真組織核查,縣區教體局基礎教育部門進行彙總,並要確保區域內考生基本資訊準確無誤。

(二)分配生資格審查

在所就讀的國中學校學區內,並在國中一年級註冊學籍且連續三年在本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方可具備當地省市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資格。對申請分配生的考生,國中班主任和校長要逐人審查確認,在校內進行公示無誤後,上報所在考區教體局稽核備案。

(三)照顧考生資格審查

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務必在6月5日前,向國中學校提供各級審查的有關照顧材料。國中班主任和校長要對照政策,逐人逐項核實原證件和影印件,甄別材料真偽,確認符合照顧條件,以學校為單位報考區教體局基礎教育股彙總稽核備案,並由經辦人員和相關領導簽字確認。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物件和標準要按照省教育廳中招檔案規定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物件和標準如下:

1.根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關於印發人民警察優撫物件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號)規定,烈士子女照顧20分錄取;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錄取。

2.依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歸僑、僑眷考生照顧10分錄取,臺灣同胞投資者及隨行眷屬、所聘臺灣管理人員憑《臺灣同胞投資證書》,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照顧10分錄取。

3.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發〔2006〕22號檔案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豫發〔2007〕7號)精神,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其子女報考本縣(市、區)高中時照顧10分。

4.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對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的通知》(豫教基〔2004〕69號)精神,派駐各地進行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的子女,報考當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顧10分。

5.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安置優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號)精神,移民搬遷後5年內,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顧10分。

6.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的照顧10分錄取;報考其它學校的,照顧5分錄取。

7.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總政治部關於印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政聯〔2011〕7號)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軍區政治部印發的《河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政聯〔2012〕1號)要求執行。駐豫武警部隊子女的教育優待參照執行。

8.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90號)要求執行。

9.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解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回國後入學問題的通知》(教基廳〔2005〕16號),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的國中階段回國的國中生,在國中畢業後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高階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複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內容。各縣區要切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制,嚴格審查照顧物件的資格,堅決杜絕各種弄虛作假現象。

對符合照顧物件條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務平臺》網上進行申請,國中學校和所在縣區6月20前在中招管理系統中進行稽核。凡符合照顧物件條件的考生,由縣區將彙總後的考生花名冊和相關材料影印件各一份報市中招辦公室留檔備查,對符合分配生條件的考生,由縣區負責在中招管理系統中進行標記。

五、志願填報

全市中招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12日至6月18日。考生在規定時限內,憑本人中招准考證號和報名時生成的密碼,在《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資訊服務平臺》()上填報志願升入的學校。平臺“志願填報”欄預留有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學校三個志願填報進入通道。在考生資訊採集分類報考時,已報考普通高中類別者,可兼報普通中專和職業學校;已報考普通中專和職業學校類別者,不能兼報普通高中。

各縣區教體局和國中學校在考生填報志願之前,要將普通高中招生學校的全稱、程式碼、招生計劃和有關招生政策等資訊,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公佈,供考生選報志願時參考使用。

六、考試

中招考試依據學科課程標準,體現課程改革的理念與要求,加強試題與社會實踐的聯絡,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學科時事政治命題範圍調整為“考查2015年國內外重大時事,2016年1月以來的國內外重要時事,黨的十八大精神及黨和國家在現階段的重要方針政策”外,其他各學科考試命題仍依據《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命題要求》。

2016年全省中招文化課考試仍為單科考試方案。全省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英語聽力考試採用光碟播放,各考點要統一配備相關裝置。各學科考試時間和分值見《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方案》(附件1)。

體育考試納入綜合素質評定之中,進行運動與健康素質測評,按滿分7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測評設定必考和選考專案,測評工作由各縣區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測評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定的重要依據。

國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由各縣區基礎教育管理部門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具體實施,按照三科滿分共30分計入中招考試成績總分。各縣區務必於6月30日前將體育和理化生加試成績按省定模版以燒錄光碟的形式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科。

綜合實踐活動(含資訊科技、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群服務和社會實踐)、生物、地理、音樂、美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是必修課程,也應進行學業考查,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由國中學校為主實施,體現在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之中。

七、網上評卷

各縣區要選聘責任心強和專業水平高的教師參加網上評卷工作,要切實加強評卷隊伍管理,搞好培訓,提高網上評卷質量,確保網上評卷的科學性、準確性。要做好評卷點的安全保密、網路裝置除錯和評卷系統執行的準備工作,加強對網上評卷工作的督查和監控。網上統一評卷組織管理按照《信陽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統一考試網上評卷實施辦法》認真執行。考生本人考試分數,可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登入《中招資訊服務平臺》查詢。

八、新生錄取

(一)錄取原則

1.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採取系統全程監管,實行網上統一錄取。按計劃發檔,學校審查確認,縣區教體局稽核把關,市教育局審定批准的錄取辦法進行。各縣區教體局要按照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合理引導學生分流。各縣區務於7月5日前將各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科。

2.普通高中錄取新生依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考試總成績,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二)錄取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20日。

第二批次:巨集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21日。

第三批次:經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23—25日。

我市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市提前批錄取:信陽高中面向全市錄取報有信陽高階中學志願的考生,如第一志願沒有完成計劃,則從第二志願中擇優錄取。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26日。

第一批錄取: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28日至7月30日。

第二批錄取:市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錄取時間安排在7月31日至8月2日。

第三批錄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錄取時間安排在8月3日至8月5日。

(三)錄取有關要求

1、6月12日到6月18日,各國中學校組織考生填報志願。6月19日,由各縣區彙總上報志願盤。學生志願分省提前批、省級示範性高中、市級示範性高中、一般高中四個批次。市級每個批次實行兩個志願。沒有填報志願的考生不得參加錄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考生志願需經考生和考生家長本人簽字確認,任何人不得代簽,志願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錄取學校對市中招辦公室按規定發放的考生電子資訊檔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對不能錄取者,錄取學校應逐一提出退檔理由,退檔不符合招生規定的無效。

3、錄取工作在全省中招資訊平臺監管下進行,各縣區和錄取學校要按照要求在統一地點和規定時間內進行先後批次錄取,並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4、全市在8月15日進行一次考生徵求志願。各縣區對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剩餘計劃制訂徵求志願辦法以檔案形式上報市中招辦公室,未被錄取考生在徵求志願時可以重新選報一次志願,進行補錄。

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應於8月20日之前全部結束。考生可登入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資訊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九、相關政策

(一)推進中招考試科目改革。逐步將《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中招考試)範圍。從2016年入學的七年級年級新生開始,將國中生物、地理納入中招考試科目,在相應課程結束後進行,實行隨教隨考隨清。考試時間安排在八年級年級下學期期末,隨當年九年級年級中招考試一併組織,在中招考試七個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考試之後進行,考試物件為八年級年級學生。考試成績按每門滿分50分計入學生次年中招錄取總成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將資訊科技、藝術(音樂、美術)納入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並以一定分值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

(二)不斷完善分配生制度。各優質普通高中要按不低於招生計劃50%以上的.比例將分配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各國中學校。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生降分幅度須在40分以上,並逐步加大分配指標向薄弱國中和農村國中學校傾斜的力度。各縣區可積極探索轄區內普通高中開展聯合招生試點工作,按生源成績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普通高中的辦學積極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我市將加快推進普通高中學費調整,縣區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體、多渠道籌集經費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擇校生政策取消後學校辦學經費只增不減。

(四)嚴格公辦普通高中招生範圍。除經省教育廳批准外,公辦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市教育局將加強對各縣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監控和管理,對因違反規定招生而產生的學籍不能註冊等問題,將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五)支援和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簡章和招生方案應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按照自願的原則,可申請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並按照管理許可權逐級報送省教育廳核准。各縣區教體局要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對在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民辦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認真落實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各縣區要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80號)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完善落實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受教育權益。

十、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目標

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的中招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各縣區教體局要認真貫徹執行招生政策,加強當地教育招生管理,從制度、程式、機構、人員、裝置、經費等方面嚴格履行職責,確保招生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責任意識,嚴肅考風考紀

各縣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教育考試的有關要求,統一設定考點、考場,規範考場佈置,力爭將中招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確保考試安全。鼓勵各地積極探索以考生所報志願學校為主安排考場、以考生所報志願學校教師為主安排監考人員的考試組織方式。考務人員勞動報酬等參照高招規定執行。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職責。縣區教體局主要領導為當地中招考試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同時要明確各個環節的具體責任人,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證考試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履職不到位甚至頂風違紀的行為要實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相關責任人也要一併追究,從嚴處理,絕不姑息。對玩忽職守造成考點考場紀律混亂、出現嚴重作弊現象,或者直接參與作弊的考試工作人員,其所在單位要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紀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將作弊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規範管理

一是要嚴格維護中招工作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各縣區要嚴格執行河南省中招考試方案,未參加中招考試和未在網上填報志願的學生,一律不得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錄取。未經統一網上錄取的學生不予註冊普通高中學籍。被學校正常錄取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學業資格,其它學校不得再進行錄取,省市縣區一律不予註冊普通高中學籍。二是要加強全過程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查管理。對頂替他人學籍報考分配生、弄虛作假獲得照顧資格等一經查實,對考生按照教育部《關於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決定》認定為考試作弊處理。三是要嚴格遵守教育部《關於做好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廳函[2010]10號)檔案要求,不能限制學生報名,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願填寫志願,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杜絕違規招生。

(四)落實招生制度,強化監督管理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完善各項招生管理制度。一是健全誠信制度。各縣區、各學校建立健全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和招生錄取誠信機制,各涉考人員和考生都要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檔案。二是落實公示制度。凡招生工作意見中要求公開的政策及有關內容,各縣區、各學校要及時向學生和社會公開,積極履行告知義務,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完善監督制度。要健全考試巡視檢查和招生錄取監督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要加強對考試和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規範操作。四是完善政策諮詢制度。各縣區、各學校要設立網路解答、電話諮詢等項服務,及時按政策解答學生、家長和社會的諮詢。

(五)重視宣傳指導,提高服務水平

高度重視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確保考生及時瞭解應知、須知的招生政策和資訊。各縣區要把招生的各個環節、招生改革的內容及各項招生政策、招生工作程式傳達到每一個考生及其家長。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加強政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指導,認真做好考生和家長的諮詢接待工作,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各縣區要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試服務,為殘疾人考生等特殊群體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便利,營造溫馨考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