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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會考普高招生計劃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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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招生錄取政策一般是在會考結束之前公佈。大家先別太心急,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新疆會考招生錄取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新疆會考普高招生計劃錄取政策

  2017年新疆會考普高招生計劃錄取政策

(一)招生錄取的原則

普通高中招生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身體素質;既要衡量學生髮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全面發展,又要關注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招生的具體要求見:《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新教基〔2007〕4號)。

(二)錄取辦法

1.逐步實現以地(州、市、兵團各師)為單位進行統一錄取。尚未實現統一錄取的地區,要創造條件爭取儘早實現。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體育測試等級和學生所報學校志願組織統一錄取工作,學校可參考學生成長記錄和其他活動記錄資料進行擇優錄取。

2.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各地應根據考生數量及其類別對參加考試的漢語系、雙語班及民語系考生按照招生計劃劃定不同的分數線進行錄取。允許部分學校進行加試。普通高中學校加試,主要用於差額投檔後擇優錄取。加試重在進一步評價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試的內容應主要圍繞考生在國中期間的研究性成果和才藝作品、獲獎證書,以及所提供的成長記錄、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活動記錄、綜合實踐活動記錄等資料,進行確認性評估與考核。高中學校也可以設計主題研究專案和綜合分析性口試試題,由考生進行現場答辯。加試的形式主要包括:面試(口試)、答辯、實驗(實地)操作、作品(成果)、特長才藝展示等多種形式。高中學校加試時,不得再對國中學考已考過的學科以及學科內容進行加試。

需加試的學校必須制定詳細的加試方案,經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稽核批准後方可實施。加試應在國中畢業生填報志願前向社會公佈具體的管理辦法和操作程式。

3.優秀生的保送推薦。對於品學兼優的畢業生可免試直接推薦。各地的保送人數比例由各地自行制定。

4.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2016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6]4號)精神,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不得未經批准擅自超計劃招生。

5.為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體現教育公平,要在本地區、本師優質高中的招生計劃中劃出不低於50%的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國中學校,並向相對薄弱的國中學校傾斜。

6.體育、藝術特長生由招生學校按本校自主招生方案錄取。

(三)高中招生的監督管理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研究制定符合課程改革要求的高中招生方案。高中招生錄取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監督制度、誠信制度和評估制度,務求程式規範,杜絕招生中的腐敗現象。

1.高中招生公示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多樣化的'招生渠道和實施辦法,以及有關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的條件和加試辦法,保送生的推薦標準、錄取程式,特長生的考核錄取標準及辦法等,必須提前向社會公示。錄取工作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由高中招生學校具體負責,必要時要有專業人士或機構參與,並接受自治區教育廳和兵團教育局的指導和社會的監督。

2.高中招生誠信制度。在探索試行多渠道招生制度過程中,要與參與學業水平考試及招生的相關人員簽訂誠信協議,逐步建立誠信檔案。同時,建立內控機制,加強社會監督,督促其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並採取必要的獎懲措施。

3.申訴投訴制度。錄取過程中應將有關資訊及時公示,同時建立切實有效的申訴與投訴制度,接受學生、家長、教師的監督。

4.監督制約制度。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應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督導等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應創造條件鼓勵社會監督。自治區、兵團將對各地考試、招生工作進行檢查。

(四)內高班、內職班考試

內高班、內職班招生統一考試均屬全疆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內高班考試單獨命題,考試時間與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一致,內高班各科目考試評卷工作實行網上閱卷。報考內職班的考生統一參加全疆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不到內高班、內職班升學要求或未被錄取的考生,其成績按要求轉換等級後可作為普通高中升學成績參與當地國中學考錄取。

  2017年新疆石河子會考普高招生政策公佈

各中學、高中學區管服中心: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自治區《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新教基〔2007〕4號)精神,在總結2016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經驗及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制定了《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學校組織九年級全體師生及學校相關人員認真學習,遵照執行,並積極向家長、社會廣泛宣傳。

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兵團教育局的統一安排部署,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自治區《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新教基〔2007〕4號)精神,為確保師市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有利於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目標,取消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採用等級制加綜合素質評定的錄取辦法,構建有利於體現九年義務教育性質、有利於遏制比較嚴重的“擇校風”、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二、組織領導

師市教育局成立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普通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力軍陳立新

副組長:馬惠平牛玉江殷志鋼

成員:楊森王景輝曲坤鵬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管理師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及處理考試、招生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招辦)

主任:殷志鋼(兼)

成員:由局紀委、基教科、成教科、教研室等科室抽人組成。

中招辦具體業務由基教科負責。

中招辦工作職責是

1、制定師市會考工作實施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

2、指導並檢查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及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國中學考收費及使用情況。。

3、負責會考的考務、評卷、成績彙總、質量分析工作。

4、負責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校、內高、內職招生的建檔及錄取工作。

各有關學校也要成立中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國中學考的考務及建檔錄取工作。

三、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報名要求

1、具有八師石河子市學籍的2017年應屆國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2、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截止日期為4月10日,各單位要認真填寫考生報考資料(紙質和電子報名表),於4月11日之前報送中招辦。

3、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二)、考試科目

1.九年級畢業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漢語)、物理、化學、歷史、思想品德、體育與藝術,其中物理與化學兩科合卷,思想品德與歷史兩科合卷。在思想品德與歷史兩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團結教育內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7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民族團結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試內容採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思想品德》(九年級全一冊)、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團結教育篇》(試用)(九年級全一冊)和《中國新疆?發展篇》(試用)(九年級全一冊)。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地方教材《新疆?地方歷史篇》(試用)(八年級下冊)和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愛的兵團》中的內容。各考試科目的分值、內容比例等要求詳見自治區和兵團聯合制定的國中學考各學科考試說明。

2.2017年國中學考英語和漢語考試聽力全部採用光碟播放,請各學校提前做好準備。

3.八年級的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考試樣卷由自治區、兵團按課程標準統一命制,免費向各學校提供。各學校自行制卷並按規定的時間組織考試。考試結束後應及時上報考試成績及試卷分析,以便進行質量監測評估。領取樣卷的時間為2017年5月25日,各學校應提前確定聯絡人。

  2017年新疆石河子會考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