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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縣2017年國小國中招生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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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計劃

榆中縣2017年國小國中招生工作計劃

1.全縣6週歲適齡兒童3831人,國小計劃招收192個班,學生3831人,入學率100%。

2.國中:全縣2017屆國小畢業生3615人,國中計劃招收92個班,學生3615人,入學率100%。

3.學校積極創造條件,招收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義務教育階段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5%以上。

縣特殊教育學校進一步完善管理,充實力量,加大招生宣傳等工作力度和措施,在全縣範圍招收學前、義務教育階段三類殘疾兒童少年。

  二、招生時間

國小、國中的招生工作於6月12日開始,7月7日前結束。

  三、招生辦法

(一)國小:由招生學校組織力量查閱招生範圍內的戶口,以實際居住地戶口為準,根據《甘肅省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國小入學年齡核准招生物件。

1.將適齡兒童登記造冊(一式兩份,學區、學校各存一份)上報當地鄉(鎮)政府,由當地鄉(鎮)政府稽核簽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適齡兒童憑《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報名上學。各學校應積極動員和接納三類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2.縣城地區國小招生範圍:

(1)文成國小招收縣城太白路(勞保大廈站至興隆路口站)以南地區縣城戶籍學生和城關鎮城關村、南關村戶籍學生,部分北關村戶籍(太白路以南村社)學生和上漢村戶籍學生。

(2)一悟國小招收縣城太白路以北(不含博雅國小招生範圍)地區學生和城關鎮金家圈村戶籍學生,部分北關村戶籍(太白路以北村社)和李家莊村戶籍學生。

(3)博雅國小招生範圍為城關鎮興隆路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地區及環城西路沿線地區(主要小區有一中家屬院、管理局家屬院、興隆小區、亨威璟苑A區、永珍新城、隴翔苑、夢馨苑、家軒花園、金絨尚都等)縣城戶籍和具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

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憑四證(原籍戶口簿、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所居住街道或鄉鎮計劃生育機構查驗過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到博雅國小就讀。

(4)周前國小招收縣城蘭州市公路段家屬院至興隆路口站(不含公路段家屬院)以東地區縣城戶籍學生、三角城鄉周前村戶籍和就近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

省、市駐榆各單位、部隊的適齡兒童憑監護人的戶口簿或房產證、單位證明,到教育局指定的學校就讀。

(二)國小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

國小畢業生畢業水平測試由各學區負責統一組織,於6月9日前完成。七年級新生文化課水平測試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各國中具體實施,於秋季開學初完成。

(三)國中:凡本縣國小畢業生,均可免試升入國中。按照國小畢業升國中免試入學,相對就近,對口劃撥,兼顧戶口的原則進行招生。

1.六中、九中招生範圍:

(1)六中招收縣城太白路以北地區及一悟國小、大營國小、清溪國小、興隆國小、朱家灣國小、上蒲家國小戶籍範圍內適齡兒童少年。

(2)九中招收縣城太白路以南地區及文成國小、楊家莊國小、東灣國小、小康營鄉彭家營國小、南坡灣國小、下漢國小戶籍範圍內適齡兒童少年。

2.各學區、縣屬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招生學校、畢業學校及有關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安排招生工作。

3.6月12日,各鄉鎮(除城關鎮)國小按照劃定的招生範圍及人數,將畢業生花名冊(一式三份,見附件3)送達招生學校(小康營鄉彭家營國小畢業生,小康營國中可予以接收就讀;來紫堡學區範圍內國小,將花名冊分別報送對口招生的金崖國中、五中、和平國中)。各招生學校負責向片區內國小畢業生髮放錄取通知書。

六中、九中依據縣教育局稽核下發的招生花名冊進行招生報名。

6月16日,各招生學校認真稽核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戶口薄等有關證明,按縣定招生計劃、招生範圍(見附件2),完成七年級新生的招生報名工作。6月19日各國中上報招生人數。招生學校新生錄取審批花名冊(一式二份)於9月7日、8日送教育局辦理審批手續。

鑑於縣城地區國中招生學校班額較大,縣城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在小升中工作中,要嚴格控制中國小生非正常流動,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具有文成國小、一悟國小及城關學區所轄國小學籍的我縣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原則上到教育局指定的周前學校、連搭國中、小康營國中就讀,或返回戶籍所在地國中就讀。就讀期三年在籍在校的,國中畢業後享受示範性高中一中、恩玲對口招生指標;非六中、九中招生範圍內學生,劃撥到六中、九中就讀的,國中畢業後不享受示範性高中對口招生指標。

各招生學校均不得采取任何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法選拔新生,也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實行平行分班,嚴禁舉辦各種型別的實驗班、特色班、創新班等。未經縣教育局批准,任何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各招生中學不得拒收對口國小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不得招收非對口國小的畢業生。

  四、有關規定

1.各國小和幼兒園(學前班)的招生,一定要認真審查戶口,嚴把年齡關。國小招收不足規定年齡的新生,一律不予建立學籍。

(1)國小附設學前班的年齡為5週歲,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國小一年級招生年齡為6週歲,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嚴格執行和落實《蘭州市中國小招生工作十不準》和《蘭州市嚴格規範辦學行為十項規定》,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秩序,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做到令行禁止。否則,將取消其年度評優選先資格。同時,教育局將把招生工作十不準和規範辦學行為十項規定的執行情況,納入對學校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對學校的年度目標考核,如存在違反相關招生規定的學校,年終教育績效評價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3.嚴格執行教育部、發改委、審計署等3部委聯合下發的《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和《蘭州市治理義務教育擇校亂收費實施方案》,切實執行三公開四嚴格的原則。即公開中國小對口劃撥方案,公開國小畢業生名單,公開中學錄取新生名單;嚴格制止中國小生非正常流動,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額,嚴格按照招生辦法和程式工作。

4.各校不得違規招收學生,凡違規招收的學生,縣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學籍。柳溝店國小、周前學校等生源較多的鄉鎮學校,原則上招收戶籍範圍內學生或監護人具備片區內房產證的學生,確保招收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學生就近入學,確保班額不超標。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借招生、測試之名,向學生收取省定收費專案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5.根據《蘭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蘭教基〔2014〕271號)精神,凡具備四證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安排到教育局指定的學校就讀,與當地居民子女同等對待,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正常劃撥學生。

6.認真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各學校要有組織、有計劃地搞好招生宣傳,要積極向畢業生和家長宣傳今年招生的政策、方法、步驟和日程安排,爭取他們的支援和配合。

7.各國中學校不得招收補習生,不準辦補習班,積極鼓勵國中畢業生上職業高中或其他高一級學校。

  五、其他

為了加強社會監督,招生領導小組設立紀檢組,受理群眾來電來訪,及時解答和處理學生、家長提出的有關問題。

舉報電話:教育局辦公室 5221816

諮詢電話:教育局教育股 5229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