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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朝陽會考招生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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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遼寧朝陽20Xx年會考考試時間為6月28日—6月30日,《意見》包含了考試報名、報名費用、考試時間、科目設定等內容,具體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遼寧朝陽會考招生工作意見

關於做好20Xx年全市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

朝教發〔20Xx〕6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中學、市教師進修學院:

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確保20Xx年全市會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中國小招生和國中生畢業升學考試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Xx〕Xx號)和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全市中國小招生工作的意見》(朝教發〔20Xx〕5號),現就做好全市20Xx年國中生畢業與升學考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關於國中畢業生畢業考試工作

(一)畢業考試的性質

國中畢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國中畢業生完成義務教育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畢業考試的組織管理

根據我市實際,國中畢業生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採取“兩考”分開的形式進行。

1.市直國中畢業生畢業考試的命題、考試等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所轄國中的畢業考試命題、考試等工作是否統一組織實施,由縣(市)區自行確定。

2.畢業考試一律在5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地各校自行確定。

(三)畢業考試的科目設定

畢業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資訊科技。生物、地理學科的畢業考試成績按國中二年級本課程內容全部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用漢語文授課加授蒙語文的蒙古族畢業生,語文學科考蒙語文、漢語文。

(四)畢業考試的形式

國中畢業考試形式要多樣化,可結合課程特點和學生實際嘗試進行閉卷考試、開卷考試、開卷與閉卷相結合考試、口頭考試、操作性考試、面試答辯等考試形式。在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准許攜帶的教科書,但要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閱教科書。

(五)國中畢業資格認定辦法

各縣(市)區依據國中課程的培養目標,結合課程設定、課程內容、課程實施的實際以及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踐,構建一個能比較全面地評價國中畢業生素質發展的框架體系,即採取“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考試+體質健康測試”的辦法認定國中畢業生是否具備畢業資格。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以等級制的方式確認,具體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個等級;畢業考試的成績可採用百分制,也可採用等級制;體質健康測試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進行,結果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個等級。

修業期滿、取得正式學籍的國中畢業年級學生,成績達到以下標準者准予畢業,由各國中學校頒發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驗印(鋼印)的國中畢業證書。

1.綜合素質評價中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創新與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的評價結果均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

2.所有畢業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畢業考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

3.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C等級以上(含C等級)標準。

  二、關於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工作

(一)國中升學考試的性質

國中升學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結束後,國中畢業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國中畢業標準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國中升學考試工作的組織

全市國中升學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命題,各縣(市)教育局分別組織實施。市區國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的升學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分別命題、分別考試、分別評卷和錄取。

(三)升學考試命題

1.指導思想。考試命題要有利於國中全面落實課程計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有利於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促進教師教學觀念和學生學習方式的轉變,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有利於穩定國中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利於高中階段學校選拔學生。試題要難度適當,具有必要的區分度。

2.依據和要求。命題要依據各學科的《課程標準》,不偏向某一版本的教材,各學科考試試題要求詳見《20Xx年朝陽市國中升學考試說明》。試題要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有利於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同時應符合國中教學實際,不出偏、怪、難題,減少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內容,注重思維過程的考查;要滲透以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的理念,加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實際的聯絡,重視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發展水平,重視學生運用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要嚴格控制試題的難度,易、中、難試題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試卷總體難度值控制在0.7左右。

(四)升學考試科目設定

1.語文、數學、英語、理綜、文綜為統一命題考試科目。語文(民族語文、漢語文)、數學、英語滿分為120分(其中英語聽力20分),理綜合滿分為18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學70分、生物20分)、文綜合滿分為150分(其中思品65分、歷史65分、地理20分)。語文(民族語文、漢語文)和理綜合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數學、英語和文綜合各為120分鐘。朝陽市區英語考試聽力部分的分數不計入總成績,英語考試滿分按筆試部分100分計算。各縣(市)英語聽力成績是否計入總分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

2.對用漢語文授課加授蒙語文的蒙古族考生,語文學科考蒙語文、漢語文,各單獨命題,成績各按50%計入總分。朝陽市區蒙語聽力暫不計入總分,學生蒙語文成績=學生實際得分×1.2。

3.有條件的縣(市),可增加物理、化學學科實驗操作能力考試。朝陽市區理化實驗操作能力考試滿分為10分,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4.體育與健康課程考試滿分為60分,考試要求與辦法詳見市教育局《朝陽市20Xx年國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課程考試實施方案》(朝教發〔20Xx〕3號)。

(五)升學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時間為6月28日—6月30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6月28日

上午: 8:30——11:00語文(漢語文)

下午: 13:30——15:30數學

Xx:10——18:10文綜合

6月29日

上午: 8:30——11:00理綜合

下午:13:30——15:30 英語

6月30日

上午: 8:30——11:00民族語文

(六)國中升學考試報考條件和材料要求

1.考生必須是思想品德優良、身體健康、國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的國中畢業生。往屆國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18週歲(19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可以報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籍學生不得報考。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就學所在地取得正式學籍者,可以在當地參加會考,與所在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其他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參加考試。

3.應屆國中畢業生報考必須提供戶口簿、學籍材料、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4.回戶口所在地報考的外地國中畢業生在報考前將全國聯網電子學籍成功轉入當地報考學校並提供戶口簿、學籍材料。

5.往屆國中畢業生報考的前提條件必須由當地教育局在義務教育學籍系統中將該畢業生電子學籍做退回操作,併成功將該生電子學籍退回到應屆九年級學生中,同時嚴格執行本地會考往屆生報名的相關政策規定。往屆國中畢業生報考必須提供戶口簿、國中畢業證。往屆國中畢業生考生為中國小教職工子女的,須提供由其父母所工作學校出具、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父母身份證明。

6.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影印件。

(七)國中升學考試報名

1.報考中師、中專的考生,報名、考試、錄取工作由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負責;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報名、考試、錄取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2.市區國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的報名辦法。市區國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報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直國中負責本校考生的登記和初審工作;龍城區、雙塔區教育局負責本地區所屬學校考生登記和初審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市區考生報名和稽核工作。

3.北票、凌源、朝陽縣、建平、喀左五個縣(市)普通高中的考試報名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八)關於升學考試違紀考生處理的規定

對於在國中升學考試中作弊和違紀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九)關於國中升學考試加分和降分的規定

嚴格執行國家、省教育廳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分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加分專案和提高加分幅度。所有享受照顧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計劃並向社會公示。20Xx年全市國中升學考試一次性加分執行如下規定:

1.現役軍人子女、援助藏援疆幹部子女(援助藏援疆期間)、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胞子女加10分;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加10分;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命名的、榮立個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加5分;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加20分錄取,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學雜費,並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助學政策。農村不再生育的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種加分政策。

從20Xx年秋季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即2019年國中畢業生)起,對農村獨生子女加分政策、考蒙語文的蒙古族考生和現役軍人子女加分政策進行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另行通知。

2.在國中階段休學、留級的學生以及往屆生不在加分之列。

(十)升學考試費標準

國中升學考試費標準按市物價局、市財政局《轉發關於國中畢業升學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覆函》(朝價發〔2005〕78號)執行,即國中升學考試科目增加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能力、外語口語、外語聽力及資訊科技測試的,增加一科測試,報名考試費標準為50元;增加二科測試,報名考試費標準為55元;增加三科(含三科)以上測試,報名考試費標準為每生60元;未增加上述測試的,仍按每生45元的標準執行。

  三、具體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和規定,強化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畢業和升學考試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事件,要嚴肅處理。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借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之機以任何名義濫編、濫印和亂訂、亂髮複習資料及模擬試題,不得亂辦輔導班,違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各地各校要在國中升學考試結束後,認真開展質量分析工作,並於秋季開學初將試題分析報告和升學考試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朝陽市教育局

20Xx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