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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和培養幼兒對音樂興趣的四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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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期這個年齡階段,幼兒在情緒、情感上的基本特徵是:需要得到成人的支援、讚許和愛撫。成人的情感態度是非標準,是幼兒情緒發展的參照系,是幼兒快樂和興趣的源泉。幼兒的感受性強,模仿性強,易勸導性強,情緒活潑愉快、明朗,同時少控制,易任性,所以應該以快樂—興趣的色調為中心,激發幼兒對音樂活動的興趣。因此,音樂教育的核心是調動幼兒這個主體的積極性、自主性,即激發幼兒對音樂活動的深厚興趣及熱烈的情感。

激發和培養幼兒對音樂興趣的四個方法

因為幼兒年齡小,有意控制力差,一切從興趣出發,興趣在幼兒的學習中有著特別的作用,興趣能誘發、強化學習的內在動機,有了興趣,幼兒就能自覺地控制自己的注意力,並能產生欣慰、快樂的情緒,能抑制疲勞,克服困難。興趣是幼兒學習知識、開發智力的動力,能促使幼兒創造性地學習,凡是幼兒感興趣的東西,他學習時就注意力集中,積極性高,就會鑽研、去思考。但幼兒的興趣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活動中培養的,如何激發和培養幼兒對音樂的興趣呢?

  一、 要善於發現幼兒對音樂的興趣

我國教育家陳鶴琴老先生說:“大多健康的兒童無論是遊戲、散步或工作,他們本能的都愛唱歌,表現出音樂的律動。”幼兒從小就具備了學習音樂的潛力,如幼兒聽到節奏明快、活潑、優美、抒情的歌曲,馬上就會手舞足蹈,搖頭晃腦……;聽到進行曲馬上就會甩起臂膀,學起解放軍,雄糾糾氣昂昂地邊敬禮邊走起正步來……;幼兒發現一些發響的玩具,好奇心會驅使他們拿起搖動,並作為樂器邊唱邊伴奏……;在日常生活中幼兒對常接觸的熟悉的音樂形象和帶情節的音樂,特別感興趣,有很強的表現慾望。但幼兒對音樂的興趣不持久、易轉移,所以,教師要通過觀察及時發現幼兒對音樂的興趣,保護幼兒興趣的萌芽,並且要創設條件不斷地給予滿足,使其穩定並不斷的發展。

  二、 在活動中激發幼兒對音樂的興趣

教師有計劃有目的地採用一定的手段、措施和方法來誘發和引導幼兒對音樂活動產生興趣,這是培養興趣的第一步。興趣的產生,總是以需要為基礎,幼兒好奇心強,極易受客觀事物的新異性所吸引而產生興趣,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幼兒認識活動的傾向,就會積極、主動而且心情愉快地學習音樂,所以我們要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以“新”、“異”來誘發幼兒對音樂活動的直接興趣,以幼兒愛唱、愛跳、好表現、好創造的天性來激發。

1、讓幼兒多接觸音樂,為幼兒創設音樂環境,將音樂滲透在幼兒的一日生活之中。

來園播放輕聲悅耳的音樂,使幼兒入園就進入一個安靜、舒適的音樂藝術環境,使幼兒的音樂天賦得以很好的發展,激起幼兒愉快的情感,主動參與活動、進行交往。進餐時播放音樂,音樂有助於驅除體力和腦力疲勞,優美的旋律能使胃腸蠕動加強,促進唾液分泌,有助於消化吸收。幼兒在玩運動器械如滑滑梯時,我們可以唱出《滑滑梯》的歌曲,幼兒邊玩邊唱,學得愉快,唱得自然、歡快。幼兒在跑步、跳繩時配上節奏鮮明 的歡快音樂,更提高了鍛鍊的興趣,因節奏感能給幼兒帶來歡樂。午睡時,播放輕聲、安靜、抒情、緩慢的搖籃曲,不要求幼兒馬上閉上眼睛,幼兒邊聽音樂,很自然地就入睡了,培養了幼兒良好的午睡習慣。在活動要求幼兒集合時,用鈴鼓敲出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節奏型,一方面可以使幼兒安靜下來,同時很快地模仿出節奏型,培養了幼兒的節奏感。幼兒在學習兒歌或故事時配上優美的音樂,節奏及韻律活動,一方面可以激發幼兒學習語言的興趣,增強語言的表現力,另外增進大腦的功能,提高記憶效果。聽音樂畫畫給孩子提供了一個更廣闊的想像空間。

我們還應該充分地利用一切機會,在一日生活中自然地有意識地引導幼兒傾聽周圍自然界的聲音,培養他們的傾聽能力。如,可以讓幼兒聽活動室中、院中、睡覺房中的種種聲音,回家傾聽廚房中的種種聲音,如洗菜、切菜、炒菜、湯匙、碗盆相擊發出的聲音。

2、教師以自己對音樂、舞蹈深厚的興趣來感染幼兒,以自己恰當的豐富的情感、表現方式作用於幼兒的心理,感染幼兒,帶動幼兒。

教師的面部表情要豐富,隨目的的變化,有暗示性,善於用眼神和幼兒交流;教師的語言表情,語調、語速、語音等掌握要有分寸,運用得當,暗示性要強,有感染力;教師的動作表情,恰當地用動作來表現教育內容,善於用音樂來組織活動。教師提問時,面帶笑容,聲音親切,幼兒發言時,教師要專心聽,用身體和幼兒接觸,並用語言加以鼓勵或給予具體幫助。

3、以幼兒喜愛的方式來進行教學。教學方法要生動、活潑,改變滿堂灌的教學方法,變幼兒為主體,一切教學從感受入手,通過遊戲的方法進行。用感受式、啟發式、討論式、即興創作式調動幼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教學活動設計要體現一個“趣”字,教學方法多樣,體現一個“活”字,因為教學方法得當可以“一波激起千層浪”,學習靈活恰當,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根據音樂的活動目標,巧妙地安排音樂活動的結構和內容,儘量做到情節化,通過小遊戲,進行簡短節奏發聲練習,用故事、玩具、節奏樂、頭飾、圖片、情境表演、聲勢練習等進行教學,在活動中也聽音樂,邊唱邊做動作,整個教育活動始終在聽聽、唱唱、跳跳、拍拍、敲敲的'活動狀態,使幼兒沉浸在歡樂的氛圍之中。

  三、在活動中保持幼兒對音樂的興趣

幼兒的注意力易遷移,興趣往往是短暫的,如何使幼兒的學習興趣得以保持?這是培養幼兒學習興趣的重要環節。

1、適時出示直觀形象的不同教具,教師恰如其分、生動形象的語言動作、體態、眼神,把教材的重點、難點化為幼兒的興奮點。

2、大膽設疑,巧妙穿插提問,激發幼兒的探索興趣。

3、形式多樣,動靜交替,在表演中體驗。體驗是培養興趣的基礎,因良好的情緒體驗伴隨著興趣的生成,調動幼兒參與表演,使幼兒的學習興趣得以保持。

4、幼兒好勝、好強,正確評價表揚和鼓勵,對幼兒的點滴進步給予肯定,是一種強化方式,可以激發幼兒的上進心、自尊心、自信心,這種自信心在活動過程中將會產生克服困難的毅力和恆心,使興趣得以保持,會大大提高學習音樂的效果。

  四、在活動中增強幼兒對音樂的興趣

如何使幼兒在樂中學、學得樂,那我們教師就應充分利用各種方法、形式來增強幼兒對音樂的興趣。

1、巧妙設計和出示教具。教具要突出主題,一物多用,充分利用,出示教具要適時,並要不停地變換教具演示的方式和順序,不斷引起幼兒的興趣和注意。

2、課堂氣氛輕鬆愉快、自由寬鬆,注意音樂活動目標的適度可行,並有針對性,把握好幼兒學習內容的難度,使幼兒在教師的幫助下,稍加努力能夠完成,培養幼兒的進取精神。

3、教師要根據音樂活動的需要,不斷變換自己的行為和角色,既要發揮幼兒的主體,又要發揮教師的主體。

幼兒在感受理解音樂作品階段,教師是啟蒙者、引導者;幼兒學習的過程中教師要更多地和幼兒一起唱、跳,是參與者;幼兒學會內容後,鼓勵幼兒創造時,教師是活動的欣賞者;教師參與和指導一定要適度,這是喚醒幼兒興趣,保持興趣穩定,提高注意效果的重要關鍵。

4、教師要善於調控音樂教育活動過程的組織結構。

活動開始時,用複習舊的韻律活動適度地把幼兒的興奮點喚醒,引起幼兒的注意和興趣,把重點、難點的內容放在中間部分,注意唱、跳教材的搭配要合理,出現刺激物的時間要恰當,如果幼兒過靜教師可以出現新的刺激和要求,讓幼兒動起來,如果出現過於興奮的行為,則要想辦法,如教師的神態,語調變化或神祕等使幼兒稍靜一靜,結束部分,則要複習遊戲、舞蹈,使幼兒恢復到輕鬆愉快,使幼兒對活動有意猶未盡的體驗,還盼望下一次的音樂活動。

總之,在音樂活動中,教師首先要善於發現幼兒對音樂的興趣,並不斷地激發、保持、增強幼兒對音樂的興趣,才可以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使幼兒對音樂活動的興趣不斷強化,興趣水平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