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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稅務師稅法二個人所得稅考點:印花稅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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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稅務師稅法二個人所得稅考點:印花稅的特點

  印花稅的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二)徵稅範圍廣泛

(三)稅率低、稅負輕:最高稅率為1‰,最低稅率為0.05‰

(四)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自行計算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上並劃銷或登出。

  【擴充套件閱讀稅務師考試知識點】

  考試報名程式

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官方的網站上的“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或直接登入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填寫報名資訊、繳費和網上稽核等三個環節。報名人員可以全科或分科報考。

(一)填寫報名資訊

1.報名人員應當於2015年11月20日6:00至12月20日18:00(北京時間),登入報名系統,完成註冊後,點選“我要報名”,按照報名提示如實填寫相關資訊。

2.報名人員提交報名資訊並在繳費前,可在報名系統中修改報名資訊。

(二)繳費

1.每科次考試費¥98元。

2.報名人員提交報名資訊後,即可通過網上支付繳納考試費。繳費成功後,所報考科目及相關資訊不能再更改。考試費不予退還。

3.繳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20日18:00(北京時間)。

(三)網上稽核

1.報名採用網上稽核方式。

2.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資訊,並按要求上傳個人照片、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歷證書等相關電子圖片,學歷證將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進行認證;持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應當錄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編號,未錄入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的,屬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3.因誤填、錯填,導致網上稽核不通過的,可在報名截止日前重新提交。凡逾期不重新提交的或填報虛假資訊的,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4.報名資格未通過的報名人員,將不能下載、列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報名費不予退還,責任自負。

  考試科目和大綱

(一)考試科目為五科,即:《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稅服務實務》。

(二)考試大綱:《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5年)》由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發布。

  免試條件與申請程式

(一)免試條件

符合《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報考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二)免試申請

免試相應科目人員在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的“免試申請”中上傳高階職稱證書電子圖片和單位人事部門聘任材料電子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