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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二》考點複習:徵稅物件中勞務報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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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即考5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 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只考2個科目的(指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的)須當年通過為合格。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帶來稅務師《稅法二》考點複習:徵稅物件中勞務報酬所得,方便大家學習參考!

稅務師《稅法二》考點複習:徵稅物件中勞務報酬所得

徵稅物件中勞務報酬所得

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僱用的'各種勞務取得的所得→演員從工作單位取得的是工資,假如自己走穴,那就是勞務。

具體包括: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報酬的所得

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董事費收入:

(1)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僱的,按勞務報酬所得專案徵稅;

(2)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僱同時兼任董事、監事,按工資薪金徵稅(與個人工資合併)。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按勞務所得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