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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二》考點複習:勞務報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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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稅法(二)》主要考核現行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其他稅種的政策規定及其計算。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帶來稅務師《稅法二》考點複習:勞務報酬所得,方便大家學習參考!

稅務師《稅法二》考點複習: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 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總結:獨立性勞務所得;非僱傭關係所得。

1. 個人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

可分為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內部董事也稱執行董事,主要指擔任董事的本公司管理人員,如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等。

②外部董事亦稱外聘董事,指不是本公司職工的董事,包括不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外股東和非股東的專家、學者等。

【解釋】內部董事,其因任職受僱而取得的報酬是“工資、薪金”所得。外部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費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所得。

2. 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的應稅所得專案所得,應依法繳稅納個人所得稅。

3.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釋】自2004年1月20日起,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的僱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併入營銷人員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上述營銷業績獎勵的物件是非僱員的,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解釋】計程車駕駛員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歸類

(1)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駕駛員採取單車承包、承租的,駕駛員從事客貨營運取得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徵稅。

(2)個體計程車收入,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徵稅。

(3)個人計程車掛靠單位,並向掛靠單位交納管理費的,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徵稅。

(4)對於臨時頂替的駕駛員,沒有簽訂承包合同僱用合同的,按勞務報酬所得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