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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揭陽經濟師考試考後複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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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公告可知,2016年揭陽經濟師考試考後複核時間2017年1月11日至20日,具體詳情請閱讀以下內容。

2016年揭陽經濟師考試考後複核通知

關於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後複核收表的通知

廣大考生: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佈,現將有關交表稽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經濟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二、考後複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揭陽”的考生,請於2017年1月11日至2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揭陽市榕城區東山建陽路中段揭陽移動斜對面(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市人事考試辦公室送交資料(聯絡電話:0663-8233640)。

  三、考後複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經單位稽核蓋章有效。原未列印的自行參照在電腦上製作並插入電子相片再列印,否則無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下載)。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下載)。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在複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影印件均使用A4紙,並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稽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1.考生報考承諾書

2.工作簡歷表

3.代辦委託書

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