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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肇慶審計師資格考試考後複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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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人事考試中心分佈2016年審計師資格考試考後複核通知,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更多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6年肇慶審計師資格考試考後複核通知

 關於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考後提交報名資料複核的通知

肇慶報名點考生:

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已公佈,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於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後複核收表的通知》,現將有關提交報名資料稽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審計專業初級資格、審計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經濟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提交報名資料複核的時間和地點

考生請於2016年12月21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區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聯絡電話: 0758-2271231。

三、複核送交材料清單

1.申報表(經單位人事部門稽核蓋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列印,簽名後經單位稽核蓋章)(見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在複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見附件3) ,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報考高階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影印件一份。

6.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臺灣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後退回,影印件均須使用A4紙,並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驗證人簽名,考試機構留存。

四、注意事項

敬請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逾期和資格稽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