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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訊管理師申報條件

企業資訊管理師 閱讀(4.65K)

  (一)助理企業資訊管理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企業資訊管理師申報條件

1、具有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資訊管理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經本職業助理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二)企業資訊管理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資訊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本職業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管理類、資訊科技類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三)高階企業資訊管理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2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3、具有管理類、資訊科技類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4、具有管理類、資訊科技類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企業資訊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