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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師考點:中藥鑑定來源鑑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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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鑑定(origin identification)法又稱基原鑑定法,是應用植(動、礦)物的分類學知識,對中藥的來源進行鑑定,確定其正確的學名,以保證中藥的品種準確無誤。來源鑑定的內容包括:植(動)物藥的原植(動)物科名、植(動)物名、拉丁學名、藥用部位,礦物藥的類、族、礦石名或岩石名。以原植物鑑定為例,其步驟如下。

中藥師考點:中藥鑑定來源鑑定法

1.觀察植物形態 對具有較完整植物體的檢品,應注意觀察根、莖、葉、花和果實等部位的特徵,對繁殖器官(花、果或孢子囊、子實體等)尤應仔細觀察,並做好記錄。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檢品是不完整的,一般都要追朔其原植物,包括深入到產地調查,採集帶花、果的完整植物,進行對照鑑定。

2.核對文獻 根據已觀察到的形態特徵和檢品的產地、別名、效用等線索,可查閱全國性或地方性的植物誌、中草藥書籍和圖鑑,加以分析對照。能初步確定科屬的,可直接查閱有關植物分科分屬資料,如對科屬尚不能確定的',可查閱植物分科分屬檢索表,再進一步查閱分種檢索表。在核對文獻時,首先應查考植物分類學著作,如《中國植物誌》、《中國高等植物圖鑑》、《中國中藥資源叢書》及一些地方性植物誌等,其次再查閱具有論述中藥品種方面的著作,如《新編中藥志》、《中藥大辭典》、《全國中草藥彙編》、《中藥鑑別手冊》、各省中藥志及藥物志等。由於各書記載植物形態的詳略不同,對同一植物的記述有時也會不一致,必要時,還須進一步查對原始文獻,以便正確鑑定。

3.核對標本 當初步鑑定出檢品是什麼科、屬、種時,可以到相關標本館與已正確鑑定學名的該種標本核對。如有條件,能與模式標本(發表新種時所被描述的植物標本)核對,或請有關專家、植物分類研究單位協助鑑定,可獲得正確鑑定結果。

除經典的分類學方法外,近幾十年來,隨著植物化學、分子遺傳學和分子生物學的發展,許多新的分類學如化學分類學、細胞分類學、數量分類學、DNA分子遺傳標記技術等現代分類方法和技術均可用於中藥的來源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