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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護理管理: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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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衝突包含2個必要因素:1.被雙方感知2.存在意見的對立或不一致,並帶有某種相互作用。以上因素決定了衝突過程的出發點。我們一起來看看在護士資格考試中會涉及哪些內容吧。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護理管理:衝突

  (一)對衝突所起作用的三種不同看法:

1、衝突的傳統觀點(traditional view):認為所有的衝突都是有害的',具有破壞性,應當避免。

2、衝突的人類關係觀點(human relations view):認為衝突是所有組織中自然發生的現象,是不可避免的、合理的,應該接受衝突的存在。

3、衝突的互動觀點 (interaction view):不僅接受衝突的存在,而且認為衝突租組織生存是有利的。一定水平的衝突能使組織保持團體活力、自我反省和創造力。

  (二)衝突的分類

1、建設性衝突(constructional conflict):指衝突各方目標一致,實現目標的途徑手段不同而產生的衝突。對小組工作績效具有積極的建設意義。

2、非建設性衝突(non-constructional conflict):指衝突各方目標不同造成的衝突,往往屬於對抗性衝突。是對組織和小組績效具有破壞意義的衝突。

  (三)衝突的基本過程

1、潛在對立階段 2、認知與個人介入階段 3、行為階段 4、結果階段

  (四)醫患衝突(conflict between medical staff and patients)

醫患衝突的核心問題是利益問題,主要表現為:

1、醫療改革中對中低收入階層享受醫療保健服務承受能力估計不足。

2、療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

3、醫患雙方威權意識不斷增強。

4、醫療衛生改革是一個漸進過程,目前醫療保障制度相對滯後,醫院不能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使醫患衝突更加複雜化。

(五)衝突的處理

1、兩維方式解決衝突:強制、合作、迴避、遷就、妥協。

2、談判或行政干預解決衝突的方法:(1)談判解決;(2)仲裁解決;(3)行政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