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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生產管理 閱讀(2.64W)

全生產管理是建設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是各級政府和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yjbys小編下面為你整理了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裝置,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裝置的效能、案例技朮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裝置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1、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裝置、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詢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6)安全建檔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檔案與企業各種活動記錄標準化、規範化,我司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立了安全生產檔案(基本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並制訂安全生產建檔制度,制訂了六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一、安全活動檔案,應將各類安全活動(安全會議、安全評比等)的詳細情況進行記錄,記明主題、時間、地點、召開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人數、會議內容等。

二、安全檢查檔案,應記錄檢查內容,受檢部門、檢查情況、存在隱患、檢查日期、隱患整改期限、檢查人員簽名等。

三、隱患整治檔案,根據安全檢查查出的事故隱患,制訂出相應整改措施,並將整改情況填入隱患整治檔案中。

四、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記錄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的詳細情況。

五、事故檔案,記錄各種事故(包括操作事故、裝置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作廢事故、汙染事故、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損失情況、原因、應吸取的教訓。

(7)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依靠職工群眾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這種形式可以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領導和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瞭解公司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獲取安全資訊,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促進安全生產。

一、 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做到邊檢查、邊整改,並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員巡迴檢查。生產工人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進行檢查。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於每年1月和7月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裝置、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工作。

3、季節性檢查由安全主任組織各部門安全委員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跑漏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颱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為廠、車間、班組三級,分別由安委會副主任、車間安全委員、班組長組織有關科室、車間以及班組人員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廠級檢查每年3、6、9、12月進行,車間級每月一次,班組(工段)級每週一次。

5、節假日檢查:成立節假日值班人員為班底的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假日期間廠內的一切物資及活動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作業場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檢查庫房及廠內物資的儲存狀態。

6、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專案、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三、整改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隱患整改制度》執行整改。

(8)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裝置——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裝置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裝置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裝置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裝置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2、裝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裝置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二、裝置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三、裝置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2、裝置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裝置“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裝置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裝置管理人員根據裝置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裝置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1、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裝置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裝置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朮狀況良好。

5)建立裝置保養卡片,做好裝置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6)保持裝置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好

五、裝置檢查制度

1、生產部裝置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裝置日常保養記錄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3、裝置大修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在《裝置維修登記表》上作好記錄。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六、裝置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裝置報廢的基本原則: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

2)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

3)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裝置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裝置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後於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裝置均可申請報廢。

2、裝置報廢手續

1)由裝置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朮部確認並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朮部稽核,經副總經理批准、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3、裝置改造的基本要求

1)經過技術論證後,採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裝置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裝置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幹,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准的基本程式執行。

七、嚴格執行裝置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裝置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裝置選購,裝置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式執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9)隱患整改制度

1、隱患險於明火。要取得確保安全的效果,必須致力於治理隱患,公司各部門主管都要認真對待隱患整改工作的實施。對事故隱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確”,即:整改專案的明確,整改責任人的明確,整改完成時間的明確。

2、隱患整改工作專案包括:檢查或舉報中反映出來的,可能影響職工安全、健康和公司財產損失等的問題,要進行分類、整理、彙總,上報公司總經理,並報送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存檔。在落實整改專案時必須做到計劃、安排、時間、要求的落實,將隱患徹底消除在萌芽狀態。

3、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或舉報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並提出整改措施。按“三落實”(措施落實、期限落實、人員落實),“三不推”(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厂部)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部門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用書面形式報告安委會,以便安委會對情況全面瞭解,並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解決。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專案,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其內容有:隱患內容、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由安委會副主任簽署後發出,隱患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收後按期實施整改。

5、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的部門應按要求及時有效地整改,如實記錄好整改情況,並向安委會反饋整改結果,由安委會負責查驗。

6、對嚴重危及職工生命及公司財產安全的生產裝置隱患,應立即整改,必要時停產停業整改。

7、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應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加以安全監控,並且明確整改計劃,限定整改期限並按期整改,確保安全生產。還必須書面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8、對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由安全主任負責跟蹤,並寫出安全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安監部門。

9、各部門的負責人是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首要責任,要把事故隱患整改當作頭等大事來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確保安全生產。如隱瞞隱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專案的,經查實按發生事故論處,並追究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10)事故管理制度

傷亡事故管理是企業現代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傷亡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分析、處理;可以掌握企業存在的安全問題,明確事故的各種分佈情況。

一、總則

1、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逐級如實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2、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要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辦理。

二、事故的報告

1、事故發生後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如電話、電報、電傳等,直接或逐級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整個報告過程不得超過24小時。

2、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

3、輕傷事故,由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直接或逐級報告總經理。

4、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由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直接或逐級報告總經理,再由總經理向當地企業主管部門、安監部門、工會、公安部門和檢察院報告。

三、事故的調查

1、輕傷事故由總經理組織由生產、技朮、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對重大事故、重傷事故和死亡事故,安委會協助由主管部門會同所在地區的安監部門、公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4、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事故責任者;

(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4)出事故調查報告。

5、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單位和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四、事故的處理

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公司及其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採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傷亡事故的,對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作弊或打擊報復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在9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180超過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後,公開宣佈處理結果。

5、對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要追究責任,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防止事故和搶救有功人員,公司給以表彰、獎勵。

五、資料歸檔

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安全主任將下列事故資料歸入檔案: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2、職工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覆;

3、事故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的檢查材料;

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和檔案;

12、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11)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制度

1、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GB50058-92)《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小於100m2,垛與垛間距大於1m,垛與牆間距大於0.5m,垛與樑、柱間距大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大於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籤、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籤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裝置、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12)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制度

1、貯存、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建設專案,其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進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並經當地縣以上環保局和其它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門負責把本企業產生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

3、各部門、車間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送往企業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部門統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4、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6、運輸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採取防止汙染環境的措施。

7、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定危險廢棄物識別標誌。

8、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包裝應採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消納的包裝物。

9、劇drug品用完之後,留下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交物資回收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

10、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裝置、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它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汙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11、轉移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由企業安全技朮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辦理廢棄物轉移聯單,並向危險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環保局報告。

12、安全技朮部門負責制訂在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時發生的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

13、因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嚴重汙染環境時,安全技朮部門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汙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經理和當地縣以上環保局以及其它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