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是銀行應進口商要求,開給出口商的一種在一定條件下保證付款的檔案。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做?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開具信用證的會計分錄,希望對你有幫助。
開具信用證的會計分錄賬務處理:
借:應收票據-信用證
貸:應收賬款
銀行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信用證
若是支付給供應商國內信用證,則賬務處理: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信用證
通過銀行歸還信用證款項時:
借:應付票據-信用證
貸:銀行存款
進口信用證的會計處理開出遠期信用證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信用證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信用證
信用證到期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信用證保證金
借:應付票據-信用證
貸:銀行存款
信用證的概念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檔案。即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檔案。
在國際貿易活動,買賣雙方可能互不信任,買方擔心預付款後,賣方不按合同要求發貨;賣方也擔心在發貨或提交貨運單據後買方不付款。因此需要兩家銀行作為買賣雙方的保證人,代為收款交單,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
可見,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成為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按照這種結算方式的一般規定,買方先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開立信用證,通知異地賣方開戶銀行轉告賣方,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條款發貨,銀行代買方付款。
信用證的內容(1)對信用證本身的說明。如其種類、性質、有效期及到期地點。
(2)對貨物的要求。根據合同進行描述。
(3)對運輸的要求。
(4)對單據的要求,即貨物單據、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及其它有關單證。
(5)特殊要求。
(6)開證行對受益人及匯票持有人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7)國外來證大多數均加註:“除另有規定外,本證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即國際商會600號出版物 (《ucp600》)辦理。”
(8)銀行間電匯索償條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證三原則:
一、信用證交易的獨立抽象原則;
二、信用證嚴格相符原則;
三、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