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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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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人員在提前計提工資時,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才專業?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希望對你有幫助。

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提前計提工資的原因

每個月賬務處理的時候差不多都會有提取工資這樣一筆分錄,雖然一直這樣做,但是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麼。最近經過詢問,發現有著樣幾個原因,涉及到會計的一些最基本的計量原則和規定。大致有一下幾個原因:

1、權責發生制要求當月發生的費用要記在當月,而實際工作中,工資發放是必須等到該月過完了才能發放,就造成工資計算和發放的滯後性,所以,在該月月末需要根據歷史情況或者用別的手段暫估該月發生的.工資費用,做計提分錄入賬。這樣就滿足了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2、會計法和會計準則都有明確的規定,每月發放工資,都需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進行核算,如果工資不進行計提核算,就無法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進行核算。

注意,如果是當月工資當月發放,工資就不要計提,而是月底分配工資,比如工資分攤到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中去。

  計提工資的含義

我國會計準則有規定,計提員工的工資的同時,還要計提應付福利費,計提的時候就是要算出應該要給員工發多少工資,同時再根據這些應當付但未付的工資按照14%的比例計算(也就是計提)好應該付給職工的福利費。工資和福利費算好之後要做一筆計提的分錄,通常是借方記各種費用,如:“管理費用 或銷售費用 製造費用等等(哪個部門的工資就計入到那種費用裡去),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到實際發放的是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就是將工資分配到相關成本費用。

當月計提:

借:管理費用(管理人員工資)

借:製造費用(後勤人員及其他人員工資)

借:生產成本--直接人工(車間主要製造人員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次月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金(或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應付職工個人所得稅)

計提的時機:

1、在權責發生制前提下,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

2、根據制度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留存、減值)準備。

3、預計某些應付賬款。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