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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工作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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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團委工作例會由書記(副書記)主持,每週召開一次。

團委工作例會制度

2、工作例會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黨團組織的指示精神;

(2)安排、佈置團委(支部)近階段的工作;

(3)商討學校共青團活動方案;

(4)發現問題和發掘優秀典型,制定整改措施和大力宣傳典型;

(5)分析團員青年狀況,聽取基層團組織對團委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6)完成團員的年度團籍註冊。

3、團委委員參加工作例會,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必要時團支部書記參加。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檔。

發展新團員制度

校團委對要求入團的青年進行培養教育,及時做好發展團員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提出入團申請。年滿14週歲,要求入團的青年學生向所在團支部提出入團申請。

2、確定入團積極分子。團支部向團委彙報入團申請人情況,也可向團委推薦優秀青年入團,團委知曉後,給予《團校申請表》。

3、進行團前教育通過團校考核。團校申請表審查通過後的入團積極分子,參加團校學習,接受團校考核,合格後給予《入團申請表》。

4、填寫《入團申請表》。確定入團聯絡人,徵求老師意見(至少5位任課老師同意)。

5、召開支部大會。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後,填寫《入團志願書》,報校團委。

6、批准成為正式團員。校團委對《入團志願書》稽核批准後,成為正是團員,頒發團員證,舉行入團宣誓。

團員證管理制度

團委在團員證管理中,既擔負著團員證管理的經常性工作,又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基層團組織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登記表》,準確掌握團員隊伍數量、分佈及流動情況。

2、做好團員證頒發、補發、轉移、登出等工作,嚴格團員證的日常管理。

3、憑團員證轉接團員組織關係,以團員證為媒介,嚴格對流動團員的管理。

4、團員遺失團員證,應及時報告團組織,在確認無法找回時,由團的基層委員會辦理補發手續,並在新證備註欄內加以說明。

5、團員喪失團籍,團員證隨之登出,不得繼續使用。

團員離團、退團、脫團管理制度

1、團員年齡超過28週歲,又沒有在團內擔任領導職務的可向團支部口頭宣告提出離團。離團必須符合團章規定,否則不予辦理。

2、團組織應在半月內做到在團員花名冊及入團志願書和團員證內註冊離團日期,加蓋公章。並把團員證留作永久性紀念交於本人儲存。

3、離團手續不需集中辦理,超齡一個辦理一個。

4、團組織負責人應找離團的團員談話,肯定他在團內的進步和成績,指出今後努力的方向,並聽取本人的意見。

5、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宣佈其超齡離團。

6、團員有退團的自由。本人向團支部委員會提交退團的書面報告後,由支部大會宣佈除名,報上級團組織備案。在入團志願書和團員登記表備註欄中說明情況和退團日期,收繳其團員證。

7、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組織生活或連續6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對團員的脫團決定要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除名後,報上級團的委員會批准,並通知本人。在入團志願書和團員登記表備註欄中註明情況和脫團的日期,收繳其團員證。

團費收繳管理制度

1、 團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由各團組織的組織委員負責。

2、 在冊團員必須按月繳納團費,團員連續6個月無故不交團費應按自動脫團處理。

3、團支部每半年向校團委上繳團費;學校團委年底向地區團委上繳團費。

4、團員繳納團費情況,支部半年應公佈一次。

5、繳納標準: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團員,每月繳0.50元,自願多繳者不限。

6、團費的使用要嚴格管理,由共青團委員會研究審批,主要用於團員教育,幹部培訓,學習材料,團內表彰等方面,不能挪為他用,更不能出現違法亂紀現象。

7、建立團費使用賬本,要求帳目明確,公開管理。

團委工作例會制度 [篇2]

根據我院團委的實際情況,結合團委以前的工作經驗,為使團委例會召開更具規範化、制度化,同時為了加強團委的組織紀律性,提高團委的工作效率,制定此會議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 會議流程

1、宣傳部需提前一天通知團委所有人員每一次例會的時間、地點及在例會上需要討論的內 容,各成員需保證能夠及時回覆,如果沒有及時回覆,各部長及時打電話通知。

2、會議需提前五分鐘進行點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到。

3、由祕書部主持會議。

4、召開會議期間,由祕書部進行會議記錄。

5、會後由祕書部整理出會議記錄。

6、保持會議場所的整潔,並在會議結束後整理會場。

二、例會制度

1、不出席例會者,應事先向部長,祕書部或者直接向張志剛主任請假。

2、開會五分鐘之內未到且未向祕書部知會的與會人員作遲到處理,三次不到的可直接退出 團委。

3、各部門的活動,如有三次不到者,自動退出團委。

4、召開會議時,與會人員需保持會場安靜,他人發言時切勿交頭接耳,切勿擅自打斷他人 發言,及手機需關機或者放到振動模式。

三、討論安排

1、在例會上每個部門派出一名部員發言,發言主要內容為上次工作的總結、需要在會議上商討的內容以及下週工作的安排,各部門發言者應儘量為各部部員,不完善處由部長補充。(最好各部門在例會之前召開小會進行內部討論。)

2、展開討論時,大家可自由發表看法,多進行溝通交流。

3、例會形成的意見在會後應及時去執行。

四、附則

1、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實行,希望大家配合工作。

2、本會議制度在試行過程中,將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加以完善。本會議制度解釋權屬祕書部。

3、如有改動,將會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