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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工作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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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集團公司工作例會制度

1、 實現有效管理,促進集團公司上下及各子公司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2、 提高集團各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執行效率,跟蹤和督促各公司工作進度。

3、 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4、 協調各公司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及人員的調配。

二、實施細則

1)會議時間:時間為每週六(上午9:00)。

2)會議主持人:集團公司董事長,董事長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副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代行主持。

3)會議參加人:各公司負責人、總部辦公室負責人。

4)列席人員:視需要可安排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5)會議內容:

① 各公司分別向集團董事長提交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 ② 各公司負責人對本週工作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彙報,未完成計劃任務的詳細說明原因;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並尋找具體解決辦法。集團董事長總結本週工作,根據各公司提報計劃,安排、佈置下週工作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承辦人、完成時間及指導各公司之間相互配合。

③ 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

及時改正、總結。

6)會議記錄人:集團公司辦公室文祕。

三、會議紀律:

1)各公司負責人及列席人員須提前十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若不能參加須說明原因,經集團領導批准後方可,並指定副總經理或其他相關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在會議中說明。

2)參會人員須注意會場紀律,請把手機關機或調到靜音,會議中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譁,更不得吸菸,發表意見時注意語氣,意見不同時友好協商,不得頂撞。

3)參會人員注意會場衛生,不得亂丟垃圾、紙屑,營造良好會議氛圍。

4)做好會議記錄,以便及時傳達、通報和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

四、本制度由集團總部辦公室制定,解釋權歸集團總部辦公室,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集團總部辦公室

2012年04月08日

集團公司工作例會制度 [篇2]

一、總則

(一)目的:為提高集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使各單位資訊充分共享,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溝通平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則:會議本著精減、有效、節儉原則執行。

(三)會議形式

1、集團周/月工作例會

(1)會議召開時間:每週六上午9:30分的周工作例會;每月最後一週週六上午9:30為月工作例會;

(2)出席人員:董事長、副董事長、集團各職能中心總監、各子公司負責人等常設成員。

(3)列席人員:視情況可安排相關人員參加。

(4)會議內容

①檢討集團公司每週/月經營計劃情況,執行、討論下階段工作計劃,以及需要彙報、協調事項。

②討論、頒佈公司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議管理事項,其他重大經營決策和管理問題等。

(5)會議組織

①行政人事中心負責提前1天通知參會人員參會資訊,參會人員於每週五下班前,將按要求填好的《周/月工作計劃表》傳給行政人事中心文祕,行政人事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參會資料,並提交給總經理稽核。

②若需要在會議上提報圖文材料,須提前與行政文祕溝通,由行政人事中心負責安排投影儀、膝上型電腦、麥克風等電子裝置。

③參會人員提前到達會議現場,行政人事中心負責統計缺席人員,並負責維持會場紀律。 ④會議由董事長、總經理(或經授權負責人)主持,由集團各中心負責人、各子公司負責人、集團副總經理、集團總經理彙報工作情況,彙報內容為本週/月工作情況、下週/月工作計劃、須支援或建議事項(每人彙報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⑤會議過程中由會議主持人給予各彙報人即時點評、要求及總結,由會議記錄人員負責記錄,併產生會議決議項。

⑥行政人事中心負責《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項》的擬定、上報籤批、下發工作。

(5)會議決議項追蹤

1、會議決議項為各類會議的精神體現所在,所討論出來的決議項關係集團的正常運營,各參會人員應認真履行會議決議項所承擔的責任和指令,不得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2、會議決議項納入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階段性考核指標,經集團領導授權,由專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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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追蹤會議決議項的`完成情況,並將完成結果作為考核的依據。

2、工作總結會

(1)會議召開時間:每年7月召開的半年工作總結;每年1月份召開年度工作總結會。

(2)出席人員:董事長、副董事長、集團各職能中心總監、各子公司總監級以上人員。

(3)列席人員:需擴大會議可另行通知。

(4)會議內容

①各單位、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述職,報告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部署半年或年度工作; ②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及年度決算,部署下半年/新一年度經費預算;

③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④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5)會議組織

①行政人事中心負責提前15天通知參會人員參會資訊,參會人員將按要求填好的報告材料傳給行政人事中心文祕,行政人事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參會資料,並提交給總經理稽核。

②若需要在會議上提報圖文材料,須提前與行政文祕溝通,由行政人事中心負責安排投影儀、膝上型電腦、麥克風等電子裝置。

③參會人員提前到達會議現場,行政人事中心負責統計缺席人員,並負責維持會場紀律。 ④會議由董事長、總經理主持,彙報人員逐個述職,彙報相關工作內容。

⑥行政人事中心負責對會議進行圖片、聲音的錄製,並負責《會議紀要》的擬定、上報籤批、下發工作。

3、股東大會

(1)召開時間:每半年召開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2)會議的召集、主持和通知: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或董事會指定董事主持。董事會祕書提前前15日通知全體股東。

(3)出席人員:由全體股東出席。

(4)會議內容

①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②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③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④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⑤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⑥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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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修改公司章程。

(5)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祕書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董事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4、員工大會

(1)召開時間:每半年或一年、或不定期;

(2)出席人員:全體員工或四分之三的員工;

(3)主持人:董事長或集團總經理;

(4)會議內容:公司經營、管理情況通報,討論職工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與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

(5)會議組織:由行政人事中心或相關部門通知參會人員資訊,維持會議紀律,執行會議紀要。

5、專題會議

(1)召開時間:不定期或定期召開;

(2)出席人員:與會議相關的人員;

(3)主持人:由會議發起、召集人主持;

(4)會議內容:某一問題討論和商定;

(5)會議組織:由會議發起人通知參會人員資訊,維持會議紀律,負責會議決議項的擬定、上報籤批、下發工作。

(四)會務準備

1、會務準備內容

包括會議場所佈置座次佈局、會議需用裝置的準備與除錯、出席者主賓座次銘牌、資料袋(內裝鉛筆和記錄紙)、簽到簿、備用桌椅、墨水、電源插頭和延長線、麥克風和播放系統、錄音工具、茶水、飲料、水果或點心,投影儀、幻燈片和白板或黑板等。

2、由會議組織部門,根據會議的內容和性質的不同進行相應的準備。

(五)會議紀律

1、各參會人員須規定時間和要求準備彙報材料。

2、參加會議時應將通訊工具調為無聲。

3、無特殊要求時均著正裝參加會議。

4、準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時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5、按會議議程開展會議彙報、討論,主持人應於每次會議前明確會議時長、會議議題,掌控會議程序,工作彙報應言簡意賅、彙報態度積極,不得出現吵鬧、頂撞主持人情況。

6、會議記錄人應於會議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內將會議所議事項製成會議紀要,併發至相關單位和個人。

7、違反1-4項,捐款50元/人次,違反4-6項,捐款200-500元/人次。

九、附則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集團行政人事中心負責解釋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