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村務監督委員會規範履行職責,促進監督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會組織。
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例會由監委會主任負責召集,每
月至少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二、例會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精神。組織學習貫徹上級有關檔案或會議精神,對上級部署的.重要工作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研究工作。根據工作職責範圍,研究確定一段時間內的監督工作重點,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改進的方法。
3、加強教育管理。對各項工作任務要細化和量化,責任到人。要利用工作例會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查漏補缺,開展交流,促進轉變作風、提高效率。
三、例會記錄。
村務監督委員會每次召開工作會議,都要由專人負責
記錄,並且列為檔案內容存檔。根據會議研究內容的重要程度,可分別向匡山街道紀工委、匡山村黨委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濟南市槐蔭區匡山街道匡山村監督委員會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