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基本規定
1、監理例會每週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為每週五上午9點30分;
2、召開的地點除特殊情況外均在現場會議室召開;
3、會議由總監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
二、會議參加人員
1、監理專案部全體人員;
2、施工總包單位的專案經理、專案技術總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專案專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
3、與本專案部建設有關且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係的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
4、必要時各施工班組組長也得參加;
5、會議實行簽到記錄,不得代簽;
三、會議內容
1、會議開始後,首先由監理單位彙報本週專案進展及對現場出現的問題進行彙報,並對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等);
2、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彙報一週來的`工程施工計劃目標完成情況,對未完成目標專案做出客觀分析,制定合理的彌補措施,並確定未完成專案的完成時間;
3、業主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提出要求;
4、業主對現場的施工情況作出客觀評價,並向監理、施工單位下達業主施工指令、質量要求標準、節點完成時間等內容;
5、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具體制約工程計劃目標完成存在的問題和需要
業主協調解決的問題;
6、其他參加會議單位提出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需要協調的問題,現場進行討論,並最終將討論結果記入會議紀要;
7、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會議討論,業主拿出最後意見並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執行(此紀要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監理例會由監理專案部整理會議紀要,並於第二天下發各入會單位。
四、會議紀律
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全部參加,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向業主請假獲准後方可不參加,未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人按每人每次200處罰;
2、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人員按每人每次100元處罰;
3、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必須將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機,並不得大聲吵鬧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4、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對客觀真實的紀要,各單位負責人不得在會議欄上拒籤和拒收會議紀要。
雲南鑫華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 201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