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適應企業發展要求的內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工程專案班子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專案盈利能力,根據局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是依據架樑專案生產規模和經營業績,確定和支付專案經理薪酬的分配製度。
第二條 專案經理薪酬由年薪與專案期績效獎懲組成。
第三條 本辦法考核物件為專案經理,班子其他成員納入考核範圍。黨工委書記按專案經理的薪酬標準執行;總工程師按專案經理薪酬標準的90~95%執行;其他專案班子成員按專案經理薪酬標準的85~90%執行。
第四條 實行專案經理薪酬應遵循的原則:
1、堅持專案經理薪酬與經營業績掛鉤、兼顧按勞分配的原則;
2、堅持責權利相一致的原則;
3、加強監督管理,堅持先考核後兌現發放的原則;
4、確保考核實現,超獎欠罰的原則。
第二章 薪酬標準
第五條 年薪
年薪由年基本薪酬、指標掛鉤獎罰金組成,即:年薪=年基本薪金±指標掛鉤獎罰。
一、基本薪金
專案經理年基本薪金:14萬元/年。
二、指標掛鉤獎罰金
(一)產值指標獎:
1. 按專案年度計劃規模及施工難度確定產值指標係數。完成計劃時,以2萬元為基數乘以對應係數計算產值指標獎。產值及對應的產值指標係數為:
3000萬元以下:0.6;
3000(含)~4000萬元:0.7;
4000(含)~5000萬元:0.8;
5000(含)~6000萬元:0.9;
6000(含)~7000萬元:1.0;
7000萬元及以上:1.1。
2.超額完成計劃時,再按實際完成數與計劃數的差額的0.05%獎勵。
3.未完成計劃時,按計劃數與實際完成數的差額的0.05%扣罰。
(二)資金上繳額績效
1.完成年度資金上繳計劃的。獎勵1萬元。
2.超額完成計劃時。再按實際完成數與計劃數的差額的0.5%獎勵。
3.未完成計劃時。按計劃數與實際完成數的差額的0.05%扣罰。
(三)其他掛鉤指標獎罰
1、安全指標
(1)全年無傷亡事故的獎勵專案經理5000元;
(2)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專案經理年基薪標準扣減10%;
(3)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扣罰專案經理5000元,取消專案經理年基薪及一切指標獎,並按局、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質量指標
(1)全年無質量事故,獎勵專案經理5000元;
(2)每發生一起一般質量事故,扣罰專案經理1000元。扣罰金累加;
(3)發生嚴重質量事故的,專案經理年基薪標準扣減10%;
(4)發生重大以上質量事故的,扣罰專案經理5000元,取消專案經理年基薪及一切指標獎,並按局、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管理指標
(1)專案部對所屬部門、作業隊現場管理經費實行全面預算管理達100%,獎勵專案經理3000元;未實行則對等扣罰;
(2)專案部已建立基礎管理工作及臺帳,符合標準化管理要求,經相關部門考核達標的,獎勵專案經理3000元;未達標則對等扣罰。
(3)專案部落實責任成本管理管理制度,堅持按季度進行詳細的經濟活動分析的,獎勵專案經理3000元;沒有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的,每缺一個季度扣罰專案經理1000元,扣罰累加。
(4)協作隊伍管理。專案部按《XX公司外部勞務隊伍暫行管理辦法》(中鐵五人資[2017]21號)及公司有關規定,對協作隊伍從資源、資信、業績、信譽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在協作隊伍入場前簽訂協議,簽約率達到100%的,獎勵專案經理3000元;沒有對協作隊伍進行資格審查且沒有簽訂協議之前協作隊伍開始施工的,扣罰專案經理3000元。
(5)精神文明建設按公司相關檔案考核兌現,納入專案經理薪酬範圍。
第六條 專案期效益獎懲
專案期效益考核獎懲指對專案從開工至竣工交驗期間所取得的利潤情況進行考核獎懲,主要為超額利潤獎勵。考核依據為公司對專案部下達的責任成本指標。公司根據公司下達的責任成本指標,經審計認定專案部在確保安全、質量並已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後,對專案部取得的利潤進行效益獎懲。利潤指標獎勵物件為專案部。超額利潤獎勵按超額累進的方式計算。
1、目標利潤≤實際利潤≤25萬元,效益獎勵5萬元; 2、25萬元<超額利潤≤50萬元,效益獎勵為超額利潤的20%(最高為5+5=10萬元);;
3、50萬元超額利潤≤100萬元,效益獎勵為15%(最高為10+7.5=17.5萬元);
4、100萬元<超額利潤≤200萬元,效益獎勵為超額利潤的10%(最高為17.5+10=2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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