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長辦公會每週一上午10:00舉行,由主管校長主持,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二、教職工大會每週五下午4:10舉行(全體會議和分部會議間隔),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二、教職工會議一般由校級領導主持,根據情況需要,也可由各處室領導主持召開。
三、主持會議者要精心安排會議內容,提高會議質量,縮短開會時間。
四、參會人員要按時參會,點名後五分鐘不到者按遲到對待,超過五分鐘按缺會對待。
五、開會期間要保持會場安靜,拒絕帶小孩參會,不接打手機,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六、學習會時應帶上筆記本,做好記錄,以備查閱。
若分組討論,應積極發言,表達自己的觀點,不談論與主題無關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