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辦公室負責承辦校長辦公會、校務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及校領導委託承辦的其他各類會議。
二、其他業務性會議,分別由教導處、總務處、各教研組、各年級等有關單位自己承辦。
三、校長辦公室負責草擬下週會議活動安排表,報校長審定,於週末發至各有關科室。各有關科室據此按時參加或組織會議,承辦會議者負責會務。
四、校長召集的各種專題會議,由校長辦公室祕書跟蹤記錄。
五、會務組織程式:
1.按每週會議安排表準備好會議室。
2.擬好會議議程,開會前一天呈送會議主持人。
3.通知到會領導,會前半小時加催。
4.會議承辦者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室(會場),按時清點到會人數,及時催請未到者。
六、做好會議記錄。校長辦公會、校務會及部分專題會議會後,要整理會議紀要。紀要一般在會後一日內完成印發。
七、學校會議室由校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當同時召開的會議較多時,校長辦公室做好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