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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績效考核方案

工作方案 閱讀(1.85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績效考核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績效考核方案

關於績效考核方案1

一. 制定標準

想要管理好我們的客服團隊,靠人治是永遠不可能管理好的,靠的是我們花費心思,認真思考的考核標準。公司就是一個小型的社會,就是一個小型的“國家”,法制社會和制度管公司是相同的道理。

但是!請大家不要忘記績效考核的最終目的是激勵,是為了更好的讓團隊有凝聚力,是為了鼓勵客服的同事對於工作認真,關鍵字是:成長,激勵。 當然,也更便於管理。如果你建立一個績效考核,僅僅是為了雞蛋裡面挑骨頭,僅僅是為了懲罰錯誤,那麼我敢說,這樣的制度,永遠是最低階,最錯誤的制度! 請大家在製作績效考核制度之前,一定要明白——我們為了什麼?

二. 制定思路

在制定我們績效考核制度之前,我們要有明確的思路,明確的目的性。首先要明白,我們是為了什麼而考核,考核的是為了達成怎樣的目的。只有建立在這樣的考慮下,制定出來的績效考核才能有針對性的發揮出績效考核制度應有的作用。

1. 什麼樣的制度才能讓轉化率有所提升?

2. 什麼樣的制度才能讓客服之間有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

3. 什麼樣的制度才能讓客服儘量避免發生工作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

4. 什麼樣的制度才能更好的鼓勵客服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

5. 什麼樣的制度才能在讓團隊有競爭意識的同時,不會因為這種競爭破壞了團隊內部的和諧?(我個人十分反感不和諧的競爭,認為只有在良性的競爭氛圍中,才能讓團隊發展得更好。也許是我性格問題,但是就算是錯,我也要將錯堅持到底。)

6. 什麼樣的制度才能迫使客服提升自己的客單價?又不會影響客服對於低單價的產品產生懈怠情緒?

等等等等等.........有無數的問題可以讓我們去思考,當然,我不敢說自己能夠面面俱到,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我自己也是在漫漫長路中緩步前進的一個小蝦米而已。為大家提供一個思路,拋磚引玉,如果你願意,可以留言。如果不願意,也可以根據自己公司的狀況,指定適合自己公司發展的績效考核制度。

三. “因材施教”

只要思路正確,其實績效考核沒有什麼標準之說,不同的發展狀況,不同的團隊結構,不同的類目關聯,都會衍生出一系列適用於不同環境下不同的'考核制度,在具有了明確的思路後,我們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在有了明確思路的前提下,根據環境篩選出更加實用,有效的考核制度。

根據不同的因素,在績效考核中有不同的側重點,關鍵字是:高效。如何高效?就跟直通車一個道理,如何讓ROI更高?

1. 我們是高單價,少諮詢。還是低單價,多諮詢的類目?我們製作時的側重點在哪裡?該如何根據我們的側重點,將績效考核的效果發揮到最大?

2. 我們的客服會不會登入同一個旺旺還是輪流上班登入不同的旺旺,不同的情況我們應該如何制定考核制度去調和,避免發生同事之間相互爭單的情況?

3. 我們的售前客服和售後客服是分開還是一體,如果是一體,我們如何鼓勵客服處理售後,解決中差評。不會因為售後處理的困難和受氣,導致無人願意主動進行售後。

4. 公司的客服人數有多少,比如銷售額,我們以小組的形式還是選擇個人的形式?哪一種方式更適合我們?不同的方式帶來的好與不好是什麼?

5. 在以銷售額計算的同事,我們是不是應該將利潤考慮在其中?又如何進行考核才能將利潤更好的加入到考核制度中,比如以C店來說,講價幾乎是人人都會,A賣了500元,原價600元,成本400,那利潤只有100. B賣了400元,原價450元,成本只有300元。那利潤有150元。這樣的情況,我們如何盡力做到公正?

很多....很多....客服績效考核,不是隨隨便便在上“借用”一篇就可以的。也許勉強能用,但是效果自然不必多說。大家看了上面的提問和思考,相信大家能夠明白一份績效考核,他的有效程度,跟我們的用心程度是呈正比的。

四. “視野”

記得大概一年前,我還是客服經理的時候,製作了自己第一份客服績效考核,當時自己絞盡腦汁,儘自己所能考慮到的最多,製作出了一份。隨著自己視野的開闊和工作經驗的積累,再回頭看當時的績效考核,很多東西仍然只是治標不治本。 視野是想要接近完美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工作如此,人生亦如此。

也許哪怕我們再用心,制度趨於完善的程度也不會很高,這個時候我們便需要多找,多看,多吸收別人的經驗。三人行,必有我師。這句話絕不僅僅是一個比喻而已。就像之前提到過的那些問題,每一個人的答案都會不一樣,考慮的角度也不相同。但,我們需要的是借鑑和吸收別人的考慮思路,而不是抄襲和複製貼上內容。

關於績效考核方案2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非大學聯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專案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hczxddb@163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

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專案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

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上傳資源稽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稽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資料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執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稽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關於績效考核方案3

一、目的:

中山科新電子採購交易中心。禮品城跟單部、倉庫、後勤保障部,前期的籌備工作已經初步完成,目前的工作重點主要是以銷售實現公司盈利。為保證完成公司既定目標的進度和效果,調動跟單專員的工作積極性,儘快實現公司的預定目標,特制定此激勵提成方案。

二、提成標準

(毛利潤的35%作為獎勵:分配為經理20%,主管、店長15%,客服10%,倉庫5%(按人員分配)。毛利潤為售價-進貨價)

跟單部(經理;主管/店長;員工提成分配比例為:1.0:0.5:8.5):

1、員工提成為:毛利潤X 30% X 0.85 = 提成金額

2、店長、主管提成為:部門總毛利潤X 30% X 0.05 = 提成金額

3、經理提成為:部門總毛利潤X 30% X 0.10 = 提成金額

4、例如:

A跟單員李××個人銷售額為xx元,毛利為8000元。 李××的.提成為:(8000 X 30%)X0.85 = xx元 B跟單員張××個人銷售額為10000元,毛利為3000元。 張××的提成為:(3000 X 30%)X0.85 = 765元

三、每月任務總量:

月份 8月下旬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銷售額 3萬 8萬 10萬 15萬 20萬

毛利 1.2萬 3萬 4萬 6萬 8萬

四、 提成發放方式:

跟單員每日記錄自己銷售額和銷售單號,每週部門核對,每 月1-3號助理統一與公司財務核對提成,每月公司工資結算日發放上一個月的提成。

五、 執行時間:

20xx年8月15日

關於績效考核方案4

為加大檢查考核力度,促進各部門有效地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確保公司年、季、月工作計劃及其他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新小區開發計劃”,制訂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公司對各部門進行整體考核,部門負責人為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果只與考核責任人季薪掛鉤。各部門內部的考核,可參照本辦法自行制定,並報公司綜合辦備案,由綜合辦負責檢查監督。

二、考核辦法。

1、公司按照職責履行情況、計劃完成情況、制度落實情況、協作精神四方面進行累積積分百分制綜合考評。配分標準為:職責履行40分,計劃完成40分,制度落實15分,協作精神5分。每月考評一次,季度彙總平均。

2、得分的調節有三項:一是凡受公司通報表揚或業主、新聞媒體等書面表揚的,每次在月考核分數基礎上加3分;受到公司通報批評或業主、新聞媒體等書面批評的,每次在月考核分數基礎上扣3分。二是每季度由員工填寫“部門經理季度工作績效評價表”,對本部門負責人進行評議。在季度考核得分的基礎上,優秀的加2分,良好的加1分,基本稱職不變,不稱職扣1分。三是根據各部門新專案進度計劃分解任務完成情況和臨時安排的一些未能記錄在案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季度考核得分基礎上,總經理享有1~10分的調節權,副總經理享有1~5分的調節權,最後得分,便是該部門考核責任人季薪的百分比修正數。

3、計算方法:按四大考核專案(職責履行、任務完成、制度落實、協助精神)的次級分項配分為準,增減均不突破。月積分為各考核專案積分總合;季度得分為三個月得分的平均數。(如某部門一月份得分90分,二月份80分,三月份100分,則第一季度部門得分為(90+80+100)÷3=90分)。部門負責人實際發放季薪=原季薪金額×調節後的最後季度考核得分÷100。(如某部門季度考核得分為95分。考核責任人原季薪為1000元,則實發季薪為:1000×95%=950元)。

三、具體實施細則和量化標準。

(一)職責履行情況(40分)。(見《各部門職責量化考核標準》)

(二)計劃完成情況(40分)。

1、周工作計劃滿分為10分

(1)周工作計劃上交時間為每週一上午12:00之前,準時上交者積1分;

(2)周計劃內容全部完成積10分,有未完成項的,按每項的平均分計算完成項積分;

(3)周計劃實際完成情況情況由綜合辦抽查,弄虛作假的,雙倍扣分;

(4)按計劃正在進行的長期性工作,因主動性不足沒有進展的,不得分;

(5)沒有列入周計劃,由公司領導安排或其他部門提出應由本部門承擔的任務,完成的不計分,完不成的每項扣1分。

(6)各部門內部業務學習不參與周計劃考核。

2、月度考核得分滿分為40分

(1)四周得分累計為月度考核得分;

(2)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按五週得分累計。每週計劃完成配分為8分。當月滿分仍為40分。

(三)制度落實情況(15分)。

1、考勤(4分)

每週無遲到、早退、曠工的,積1分。

2、衛生(4分)

(1)每週二上午10:00為衛生集中檢查時間;

(2)檢查由綜合辦召集,各單位參加1人,準時參加者積1分,無論何原因,能參加而未準時參加的,不得分;

(3)當週衛生最優的獎1分,並列的各獎0.5分,全部達到標準的,各得0.5分。

3、學習培訓(5分)

(1)公司組織的學習,能按要求參加,並主動及時上交學習心得體會者積1分,有考試不及格或不能及時上交心得體會者不得分;

(2)各單位自行組織並堅持業務培訓學習,每週至少一次,積1分。

4、其他(2分)

(1)月內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而被執法部門處理者,積1分;

(2)月內沒有違反公司紀律和其他制度的,積1分。

(四)協作精神(5分)。

1、盡力完成本部門應完成的工作,積1分,凡發現應由本部門承擔,且有能力完成的任務而藉故轉交其他部門的,不得分;

2、對其他部門因無力完成而發出的求助或移交的應由接收部門完成的工作任務,積極接收完成,積2分,置之不理或故意搪塞、推託的,不得分。經綜合辦公室協調或公司領導安排,仍不能積極完成的,每次扣1分;

3、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協助完成的`任務,能夠積極配合按時完成,積1分,發現有相互扯皮、推諉、逃避責任的,不得分。

四、對員工的考核

1、對員工的考核,可參照本辦法,由部門自行制定,並報綜合辦備案;

2、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員工按照工作態度、工作質量、創新意識、協作精神、遵紀守法、言行禮儀等各方面進行百分制綜合考評,考核結果一份公佈,一份報綜合辦備查。每名員工三個月平均得分,便是所得季薪的百分比修正數。

3、當月本部門全體員工均為滿分者,對該部門當月得分減扣2分,計入該部門負責人考核分數。

五、考核程式

(一)對部門責任人的考核

1、由綜合辦根據本辦法制作考核表,於每月的第四周(每季度最後一月為第五週)週日之前發放到各部門。

2、各部門進行自我評定,計算得分,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於次周的週三之前報綜合辦(凡無考核成績者不發季薪)。

3、綜合辦進行復核和抽查,不該得分而計分的,雙倍扣除。

4、綜合辦向各部門反饋結果。

5、每季度由綜合辦彙總,報公司領導籤批後,轉財務部執行。

(二)對員工的考核

1、每月3日前,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考核得分簽字後一份公佈,一份交綜合辦。

2、綜合辦進行彙總,進行抽查和走訪,發現問題,與該部門負責人協商解決。

3、每季度平均得分報公司領導簽字後,轉財務部執行。

4、物業公司和銷售部可在原執行辦法的基礎上,參照執行。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考核工作的領導,隨時解決考核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公司成立考核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