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為了幫助大家更好複習,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2017年《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與操作規範
【內容導航】:
一、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二、代理記賬操作規範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第六章第10講建賬建制代理記賬實務
【知識點】: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與操作規範
一、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1.代建個體工商戶財務會計制度
(1)代建個體工商戶複式賬會計制度
稅務師為個體工商戶建立複式賬簿,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加、減少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按月編制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和留存利潤表,報送主管財稅機關。
(2)代建個體工商戶簡易賬會計制度
稅務師代為建賬建制除設定簡易會計科目核算外,應按月編制應稅所得表,在辦理當期納稅申報時向主管財政、稅務機關報送。
【提示】複式賬要編報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留存利潤表,簡易賬只有應稅所得表。
2.準確履行納稅義務
凡是按個體工商戶進行稅務登記管理的,均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作為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依據。
(1)收入確認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此相關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
(2)成本列支範圍是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應記入成本的間接費用。
【提示】業主取得的工資不允許扣除,自2011年9月1日起,業主生計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元/月。
(3)費用列支範圍是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4)損失列支範圍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淨損失,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另外,包括在營業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賠償金、違約金、公益救濟性捐贈等。
(5)下列稅前不允許扣除的各項支出,要從成本費用中剔除:
①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稅前扣除),包括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
②被沒收的財物及支付的罰款;
③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各種稅收的滯納金、罰款;
④各種贊助支出(指非廣告性贊助);
⑤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⑥分配給投資者的股利;
⑦用於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⑧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其他支出;
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其他支出。
二、代理記賬操作規範
對各種賬簿、憑證、表格必須儲存10年以上,銷燬時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驗和批准。
1.代制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按其填制的程式和用途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包括自制、外來)和記賬憑證兩種。稅務師代制會計憑證主要是在稽核原始憑證的基礎上代制記賬憑證。
(1)稽核原始憑證
稅務師代理記賬但不代客戶製作原始憑證,僅指導其正確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
(2)代制記賬憑證
稅務師代理記賬但不代客戶製作原始憑證。
2.代為編制會計賬簿
(1)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由納稅單位的出納人員登記,稅務師負責稽核有關憑證和登記內容,保證賬實相符。
(2)總分類賬一般應採用借、貸、餘額三欄式的訂本賬,稅務師每月應將當月已完成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並於月份終了時結出總賬、各分類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作為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
(3)明細分類賬是總分類賬的明細科目。明細分類賬一般採用活頁式賬簿。
【提示】稅務師將上述賬簿登記編制完畢,還要進行對賬工作(賬證、賬賬、賬實),在會計期末即月份、季度和年度終了時進行結賬,確定本期收入、成本、費用和應稅所得。
3.代為編制會計報表
(1)設定複式賬的個體工商戶要編報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和留存利潤表。
(2)設定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僅要求編報應稅所得表。
4.代理納稅申報
主要包括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稅種納稅申報,個體工商戶的所得稅,應單獨填報《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實行多退少補。
【提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進行彙算清繳。
5.代理納稅審查
稅務師的審查重點是審查應稅所得表各項是否符合個體工商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
【提示】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的簡易會計科目:
存貨=原材料、庫存商品
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應付工資=應付職工薪酬
留存利潤=利潤分配
業主投資=實收資本
本年應稅所得=本年利潤
稅後列支費用≈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