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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委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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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委託合同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委託合同

  委託合同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委託合同的.法律特徵:①為諾成、雙務合同;②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③合同標的是勞務或服務;④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質,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委託人應親自辦理委託事務。

  1.隱名代理

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

(1)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

(2)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披露義務;

①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委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第三人如果知道該委託人存在,就不會與受託人訂立合同的除外。

②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

  2.委託合同的隨時解除

“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