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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委託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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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委託辯護

1、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後(  )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環球網校提供委託辯護相關試題)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自訴案件中委託辯護的規定。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後3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2、根據法律規定,下列不屬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的情形是(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B.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C.被告人是盲、聾、啞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D.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指定辯護。(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