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納稅人以自產液體鹽加工固體鹽,以加工的固體鹽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以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應納資源稅 = 12000×10-10000×2 = 100000(元)=10(萬元)
2、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資源稅代扣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稅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支付貨款的當天。
3、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扣繳義務人主要是對那些稅源小、零散、不定期開採,稅務機關難以控制,容易發生漏稅的單位和個人,在收購其未稅礦產品時代扣代繳其應納的稅款。代扣代繳的適用範圍是除原油、天然氣、煤炭以外的資源稅未稅礦產品。
4、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人造石油不徵收資源稅;選項B,洗煤、選煤和其他煤炭製品,不徵資源稅;選項D,從2007年1月1日起,對地面抽採煤層氣暫不徵收資源稅。
5、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納稅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就其應稅產品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為計稅依據;加熱、修井用原油,免徵資源稅。該油田本月應納資源稅=1800×6%+187.2÷1.13×5%=116.28(萬元)
6、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際銷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應納資源稅=(240+30÷0.3)×5=1700(萬元)
7、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該企業6月份應納資源稅=(40000+100×12)×0.8=32960(元)
二、多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 AE
【答案解析】 資源稅立法原則概括為兩點,即普遍徵收、級差調節。
2、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納稅人應納的資源稅,應當嚮應稅產品的開採或者生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納稅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開採或者生產應稅產品,其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決定;納稅人跨省開採資源稅應稅產品,其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其開採的礦產品,一律在開採地納稅。
3、
【正確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課稅數量。
課稅數量的一般規定:納稅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課稅數量的特殊規定: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際銷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以此作為課稅數量;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準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以此作為課稅數量。資源稅由開採企業繳納,收購使用企業不是資源稅的納稅人,是代扣代繳義務人,依據收購數量代扣代繳資源稅。
4、
【正確答案】 BDE
【答案解析】 納稅人以自產原鹽加工精鹽後銷售,以移送數量為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