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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後提交報名資料稽核的通知

中級會計師 閱讀(2.23W)
關於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後提交報名資料稽核的通知
  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
  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佈,現將有關交表稽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科目名稱試卷滿分合格標準
會計專業
技術中級
資格
財務管理100分60分
經濟法
中級會計實務
  二、考後複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於2015年12月7日至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
  各市考生的考後複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材料受理的具體聯絡方式見附表(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網站公佈為準)。
  三、考後複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稽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在稽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並在之後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4.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後退回,並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稽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稽核資格條件,按期完成考後複核工作,並於12月18日前將此項考試的稽核工作情況報告及合格人員統計表、不合格人員統計表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局。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