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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納稅風險有哪些

納稅籌劃師 閱讀(1.21W)

在日常工作中,對於印花稅我們並不陌生,每個單位都需要繳納。但是,在繳納印花稅時,我們是否注意到以下問題了呢?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印花稅納稅風險的知識,歡迎閱讀。

印花稅納稅風險有哪些

  一、哪些單據需要貼花?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具體包括:

1、提貨單,按貨物運輸合同;

2、倉儲保管單,按倉儲保管合同;

3、借款單據,按借款合同;

4、保險繳費單,按財產保險合同;

5、供需雙方當事人在供需業務活動中由單方簽署開具的只標有數量、規格、交貨日期、結算方式等內容的訂單、要貨單,按購銷合同。

如何理解單據作為合同使用呢?

當發生貨物運輸、倉儲保管、購銷、借款以及財產保險等經濟業務時,對方單位並未與你簽訂合同,而是以一種固定格式的票據形式或是以發票的形式來證明雙方發生的經濟業務,此時該票據或發票就被視為合同,就需要按合同貼花。

  二、印花稅計稅依據及計稅方法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我們需要關注如下事項:

1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2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3從2014年6月1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4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和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免納印花稅。

5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6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7對於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05%貼花。這裡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指的是公司的註冊資金,公司成立時只交納一次,公司增資時需要補交差額部分的印花稅。

  三、自行計算?自行登出?這也行?

對於採用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併購買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的,印花稅票應當貼上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登出或者畫銷。未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登出或者畫銷的,將被視為未繳納印花稅,對未按規定登出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登出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特別需要注意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否則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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