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同時,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增值稅稅率簡併納稅人如何應對的知識,歡迎閱讀。
稅率下降是否減稅分析
從整體分析,增值稅稅負,不取決於前面環節稅率,而取決於最後環節稅率。因此,當最後環節稅率不變,前面環節稅率降低,不能實現減稅;當最後環節稅率下降,前面環節稅率不變、下降或上升,均可實現減稅。增值稅從13%降為11%,是否減稅,如下表所示。
序列 | 前面環節稅率 | 最後環節稅率 | 是否減稅 |
1 | 13%降為11% | 17% | 否 |
2 | 13%降為11% | 11% | 否 |
3 | 13%降為11% | 6% | 否 |
4 | 17% | 13%降為11% | 是 |
5 | 13%降為11% | 13%降為11% | 是 |
6 | 11% | 13%降為11% | 是 |
7 | 6% | 13%降為11% | 是 |
購進農產品增減稅分析
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稅負如何變化?如果抵扣率從13%降為11%,則稅負增加;如果抵扣率13%不變,或者均不抵扣,則稅負不變。如下表所示。
序列 | 銷售農產品 | 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 | 增減稅 |
1 | 免稅 | 抵扣率13%不變 | 不變 |
2 | 免稅 | 抵扣率從13%降為11% | 增稅 |
3 | 免稅 | 均不抵扣 | 不變 |
4 | 徵收率3% | 抵扣率13%不變 | 不變 |
5 | 徵收率3% | 抵扣率從13%降為11% | 增稅 |
6 | 徵收率3% | 均不抵扣 | 不變 |
7 | 稅率從13%降為11% | 抵扣率從13%降為11% | 不變 |
增值稅稅率簡併的納稅籌劃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從13%降為11%,納稅人應如何應對?
1.銷售原稅率為13%的`貨物,當下遊採用一般計稅方法,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由於不是最後環節,不能實現減稅。這種情況,只要不含稅金額維持不變即可。比如甲公司銷售給乙公司,7月1日之前,不含稅價10萬元,稅額1.3萬元;7月1日後,不含稅價仍為10萬元,稅額1.1萬元。這樣甲公司收入不變,乙公司成本不變。
2.銷售原稅率13%的貨物,當下遊是消費者個人,或者下游採用簡易計稅方法,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則屬於最後環節(或者視同最後環節),能夠實現減稅。這種情況,應將7月1日之前的銷售儘量推遲到7月1日之後實現,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從7月1日之前推遲到7月1日之後。如何實現呢?一是儘量在7月1日之後發出貨物、收取款項並開具發票;二是在7月1日之前發出貨物的,應在7月1日之後收取款項並開具發票;三是在7月1日之前預收貨款的,應在7月1日之後發出貨物並開具發票。
3.一般納稅人屬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進農產品,銷售方為農業生產者免稅,或者銷售方為農產品批發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購進方仍按13%抵扣,則稅負不變。這種情況,應按原有模式進行,無須採取特別措施。
4.一般納稅人不屬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進農產品,銷售方為農業生產者免稅,或者銷售方為農產品批發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如果購進方抵扣率從13%降為11%,則稅負增加。這種情況,應將7月1日之後的購進儘量提前到7月1日之前實現,將抵扣進項稅額時間從7月1日之後提前到7月1日之前。如何實現呢?一是儘量在7月1日之前取得貨物、支付款項並取得發票;二是在7月1日之前取得貨物並取得發票;三是在7月1日之前支付款項並取得發票。
5.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銷售方為農產品批發商,免增值稅,購進方不得抵扣,則稅負不變。這種情況,應按原有模式進行,無須採取特別措施。
6.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銷售方為農產品批發一般納稅人,稅率從13%降為11%,如果購進方抵扣率也從13%降為11%,則稅負不變。這種情況,只要不含稅金額維持不變即可,這樣銷售方收入不變,購進方成本不變。
7.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銷售方為農業生產者免稅,或者銷售方為農產品批發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購進方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則稅負不變。這種情況,應按原有模式進行,無須採取特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