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財會職務>初級會計師>

2016年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題答案及解析

初級會計師 閱讀(5.24K)

  一、單項選擇題

2016年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題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合同的特徵。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具有了支配與被支配、管理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法律制度概述”知識點進行考核]

2.[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訂立的主體。《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和主體”知識點進行考核]

3.[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義務。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選項B不正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選項CD不對。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和主體”知識點進行考核]

4.[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合同訂立。對於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和型別”知識點進行考核]

5.[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的效力”知識點進行考核]

6.[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必備條款。選項BC.D屬於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知識點進行考核]

7.[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工作時間。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該題針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知識點進行考核]

8.[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試用期期限的強制性規定。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知識點進行考核]

9.[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競業限制,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知識點進行考核]

10.[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競業限制。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知識點進行考核]

11.[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知識點進行考核]

12.[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變更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知識點進行考核]

13.[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合同協商解除。由勞動者主動辭職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知識點進行考核]

14.[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報酬。“十一”期間加班一天,加班費是:160×3=480(元);在某一個週末加班一天,加班費是:160×2=320(元);在某一天加班三個小時,加班費是:160÷8×1.5×3=90(元);加班費合計480+320+90=890(元)。

[該題針對“勞動報酬”知識點進行考核]

15.[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補償的概念。違約金的支付只能是勞動者。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知識點進行考核]

16.[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轉移手續。

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

[該題針對“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法律後果和責任”知識點進行考核]

17.[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

[該題針對“勞動仲裁”知識點進行考核]

18.[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仲裁員的任職資格。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5年的

(4)律師執業滿3年的。

[該題針對“勞動仲裁”知識點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