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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試題(六)答案及解析

中級會計師 閱讀(1.9W)

  一、單項選擇題

2015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試題(六)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規範的相關規定,禁止性規範是禁止人們作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範。

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法的形式。行政法規是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釋出的規範性檔案。《公司法》和《會計法》屬於法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是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併發布的,屬於部門規章。

3.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合夥企業中需要合夥人一致同意的事項以及合夥人的權利。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各合夥人有權查閱合夥企業的賬簿和其他有關檔案,因此該查閱賬簿的行為不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4.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合夥企業合夥人債務的承擔。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包括:

(1)合夥企業的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不足清償的,應由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被聘任的經營管理人員由於不是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因此也不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的設立,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由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

6.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人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由3~13人組成。

7.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登記時發起人的條件。根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向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其中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8.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代位權的行使。債權人在行使代位權時,應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權利,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權利除外。

9.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該情形的,那麼該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

10.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保證人的資格。根據規定,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不得作為保證人。

11.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會計檔案銷燬的相關規定。(1)單位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單位的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

(2)各級主管部門銷燬會計檔案時,還應當有同級財政、審計部門派人監銷;

(3)各級財政部門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人監銷。

1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免徵額優惠適用的稅種,為了貫徹合理負擔原則,個人所得稅規定有免徵額;增值稅、營業稅中分別了起徵點。

13.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從價計徵的房產稅的計算,根據規定,從價計徵房產稅的,以房產餘值乘以1.2%稅率,應納房產稅=500000×(1-30%)×1.2%=4200(元)。

14.答案: b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發票的開具範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行為)、提供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下列情形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專案;(2)銷售免稅專案;(3)將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4)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5)將貨物無償贈與他人(如受贈人為一般納稅人除外);(6)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7)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15.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的計稅銷售額,消費稅的銷售額,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實行從價定率徵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16.答案:b

【解析】郵政業務的營業額是指提供傳遞函件或者包件、郵匯、報刊發行、郵務物品銷售、郵政儲蓄、其他郵政業務的收入。郵政局3月份應繳納由營業稅額=(6+9+8)×3%=0.69(萬元)。

17.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中規定的工資薪金的具體範圍,工資薪金支出指的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用關係的員工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它支出。其中包括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

18.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中廣告費的納稅調整,廣告費稅前扣除限額=3000×2%=60萬元,實際發生50萬元,廣告費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19.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稅收滯納金的計算,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滯納金從稅款繳納期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11 月11日—12月5日一共是25天,滯納金的比例為每天萬分之五。所以:20×0.05%×25×10000=2500元

20.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發票管理的'相關規定,外地來本轄區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領購發票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證人或者根據所購發票的票面限額及數量繳納不超過10000元的保證金,並限期繳銷發票。

21.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稅收保權措施的相關規定,選項c與保全、強制執行措施無關;選項bd屬於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22.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根據規定,(1)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付款人提示承兌;(3)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23.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支票的相關規定,支票可以背書轉讓,所以b不正確;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應該為出票日起10日,所以c不正確;支票的出票人賬戶金額不足的,應該按照簽發空頭支票處理,銀行不墊款,所以d不正確。

2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根據規定,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個月。此題公司最晚也應該在6月1日前提示付款。

25.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權利的相關規定,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票據權利,自出票之日起6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責任的種類。根據經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罰款和暫扣營業執照是承擔行政責任的形式。

2.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合夥企業虧損的承擔方式。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損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因此選項b不正確;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選項a不正確。

3.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合夥企業法》的適用範圍。《合夥企業法》適用於按照規定應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管理的合夥企業。採用合夥制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生診所等組織,由於其歸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管理,不適用於《合夥企業法》。《合夥企業法》規定的合夥企業,僅限於以自然人為合夥人的企業,不包括企業法人之間的合夥型聯營。此外,《合夥企業法》也不適用於不具備企業形態的契約型合夥。

4.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特別決議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就增加註冊資本、減少註冊資本、公司的合併與分立、公司的解散與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項,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5.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轉讓股份的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登出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併時除外。

6.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不得撤銷要約的情形,《合同法》規定,不得撤銷要約的情形: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7.答案:bcd

答案:本題考核效力待定合同的有關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屬於可撤銷的合同。

8.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應當辦理會計核算的情形。對於一個單位發生的所有的經濟業務活動,都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核算。會計核算的範圍是相當廣泛的。

9.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託辦理的業務。

10.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資源稅的徵稅範圍。資源稅的應稅專案有7項,它們是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柴油不屬於應稅礦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