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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力資源管理員考試考點

職稱考試 閱讀(1.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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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力資源管理員考試考點

  新員工的錄用與培訓

  通知錄用者

  (一)公佈錄用名單

此階段的任務是依照人員錄用的原則,避免主觀武斷和不正之風的干擾,把選擇階段多種考核和測試結果組合起來,進行綜合評價,從中擇優確定錄用名單。錄取名單確定後,張榜公佈,公開錄用,以提高透明度。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接受社會監督,切實落實招聘政策,另一方面可防止招聘中的不正之風,也可糾正招聘過程中的弄虛作假。

  (二)辦理錄用手續

單位招聘錄用員工,應向當地勞動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證明錄用員工具有合法性,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承認,並且使招聘工作接受勞動人事部門的業務監督。單位辦理招聘錄用手續應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員工登記表,填寫內容包括:員工姓名、年齡、性別、民族、籍貫、文化程度、政治面目、個人簡歷、考核的結果、單位同意錄用的意見等。報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在登記表上加蓋同意錄用的印章,錄用手續即辦理完畢。

1.通知應聘者

通知應聘者是錄用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通知無非有兩種,一種是錄用通知,一種是辭謝通知。兩種通知是完全不一樣的。一個是給人帶來好訊息,另一個是給人帶來壞訊息。當然,寫錄用通知相對更容易,因為無論如何措辭,該通知都是人們樂意讀到的。而寫辭謝通知則相對比較難,因為無論如何措辭,讀者都很難高興起來。

(1)通知被錄用者

在通知被錄用者方面,最重要的原則是及時。由於單位的官僚作風,錄用通知哪怕晚發一天,都有可能損失單位重要的人力資源。因此錄用決策一旦做出,就應該馬上通知被錄用者。在錄用通知書中,應該講清楚什麼時候開始報到,在什麼地點報到;應該附如何抵達報到地點的詳細說明和其他應該說明的資訊。當然,還不要忘記歡迎新僱員加入單位。在通知中,讓被錄用的人知道他們的到來對於組織提高生產率有很重要的意義。這對於被錄用者是一個很好的吸引手段。對於被錄用者,應該用相同的方法通知他們被錄用了,不要有的人用電話通知,有的人用信函通知。公開和一致地對待所有被錄用者,能夠給人留下好印象。

(2)回絕應聘者

在選擇過程中的任一階段,求職者都可能被拒絕。如果初步面試表明求職者明顯不符要求時,對其傷害可能較小。對大多數人來說,求職過程是最不愉快的經歷之一。大多數單位認識到了這一點,並努力使應聘者儘可能保持平靜。但是,告訴人們他們未被錄用仍然是件很難的事。一般而言,人們會選擇寫一封拒絕信的方法通知應聘者。當選擇過程允許花在一個人身上的時間較多時,單位代表可以與求職者坐下來解釋為何錄用了另一個人。但是。逐漸地時間限制迫使單位採取了寫一封拒絕信的做法。這樣傲的好處是,針對個人的信件通常會減少被拒絕的恥辱感及應聘者對單位產生否定情緒的機會。在經過一段時間後,大多數人都會接受未被選中的事實。應該採用同樣的方式通知所有你未錄用的應聘者。如果用電話通知一個應聘者沒有被錄用,那麼所有的申請者都應該用電話通知。每一個參加了面談的人都應該接到一個及時的回答:最好是以信的形式來通知。有的單位曾經使用過明信片的形式,這顯然是令人很尷尬的做法。一般說來,由單位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名的辭謝信,比單純加蓋一個公章的辭謝信要讓人好受一些。

2.關注拒聘者

無論單位如何努力吸引人才,都仍然會發生接到錄用通知的人不能來單位報到的情況。對於那些單位看重的優秀應聘者,這是一件單位所不期望發生的事情。這時,單位的人力資源部甚至最高層主管應該主動去電話詢問,並表示積極的爭取態度。如果是候選人提出需要更多的報酬,您應該而且必須與他進一步談判。因此,在打電話之前,對於單位在這方面還能夠提供什麼妥協,最好有所準備。如果在招聘活動中,單位被許多應聘者拒聘,就應該考慮自己的條件是否太低。問清楚應聘者為什麼拒聘,從中也許可以獲得一些有用的資訊。

  簽訂合同

  (一)員工安排與試用

員工進入單位後,單位要為其安排合適的崗位。一般來說,員工的崗位均是按照招聘的要求和應聘者的應聘意願來安排的。安置工作的原則是用人所長,人適其崗,使人與事的多種差異因素得到最佳配合。人員安排是人員試用的開始。試用是對員工的能力與潛力、個人品質與心理素質的`進一步考核,一般試用期是3~6個月。

員工還要與單位簽訂相應的試用合同。員工試用合同是對員工與單位雙方的約束與保障。試用合同應包括:試用的崗位、試用的期限、員工在試用期的薪酬、員工在試用期應接受的培訓、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績效目標與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員工在試用期應享受的權利、員工轉正的條件、試用期單位解聘員工的條件與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員工辭職的條件與義務、員工試用期被延長的條件等內容。

  (二)正式錄用

員工的正式錄用即我們通常所稱的“轉正”,是指試用期滿,且試用合格的員工正式成為該單位成員的過程,員工能否被正式錄用關鍵在於試用部門對其考核的結果如何,單位對試用員工應堅持公平、擇優的原則進行錄用。正式錄用過程中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部門應完成以下主要工作:員工試用期的考核鑑定;根據考核情況進行正式錄用決策;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僱用合同;給員工提供相應的待遇;制定員工發展計劃;為員二==提供必要的幫助與諮詢服務等。

根據《勞動法》,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僱用合同,符合國家政策,便於維護用人單位和被錄用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合同是單位與被聘者的契約,也是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併成為當事人的行為準則。

  新員工的培訓

新員工培訓就是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和組織環境,讓新員工瞭解單位的歷史、現狀、未來發展計劃、他們所在部門的情況、組織的規章制度、工作的崗位職責、工作的流程、組織文化、組織績效評估制度和獎懲制度,以及讓新員工熟悉他們的同事,關鍵是要讓新員工明確組織對他們的期望。此外,還應讓新員工瞭解到在遇到困難和問題時應通過什麼渠道來解決。新員工培訓分兩部分進行:一是上崗前的集中訓練;二是上崗後的分散訓練。

  (一)上崗前的集中訓練

上崗前的集中訓練的目的是要解決一些共同的問題,讓新員工儘快瞭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可以採用發行內部刊物以及觀看企業相關錄影或實地參觀的形式。其培訓內容有:

1.幫助員工瞭解企業,培養新員工的認同感。可考慮採用觀看企業相關錄影的形式講述企業的發展歷史、主要負責人、有關產品的生產經營狀況、經營方針與發展目標等。

2.在上述活動的基礎上,要求新員工明確自己的工作態度和人生目標,同時提供有關員工常識的宣傳冊,使新員工儘快完成角色轉換。

3.請新員工講述對企業的感想,瞭解新員工的思想狀況和新員工對於企業的期望。

  (二)上崗後的分散訓練

上崗後的分散訓練是對新員工進行所在部門的基本狀況以及對具體工作實際操作方法的培訓。可考慮採用現場演練法或錄影觀摩法等方式進行。

1.基礎知識教育。其主要目標是吸引新員工,增強親切感。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的經營理念、經營方針、發展計劃、戰略目標等;增進新老員工的瞭解,加強企業的團結合作、相互協調的精神;說明本部門的具體要求,例如:著裝、談吐等方面的要求。通過聯誼等活動增強集體意識。

2.教育重點。幫助新員工樹立社會人、企業人的觀念。其內容包括:表達能力的訓練,例如,即興演講、指定題目的小組討論等;瞭解企業對新員工的期望以及員工對企業的期望,找出相同與不同的地方進行分析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