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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試《國際法》複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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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是司法考試中的一個難點,需要多加練習多加複習才能在這一個部分獲取更多的分數。今天小編整理了部分關於國際法的複習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司法考試《國際法》複習題

 一、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關於中國締約程式問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

A、中國外交部長參加條約談判,無需出具全權證書

B、中國談判代表對某條約作出待核準的簽署,即表明中國表示同意受條約約束

C、有關引渡的條約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准,批准書由國家主席簽署

D、接受多邊條約和協定,由國務院決定,接受書由外交部長簽署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以下情形無需出具全權證書:(1)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外交部長談判締約;(2)使館館長議定派遣國和接受國之間的條約約文:(3)國家向國際會議或國際組織派遣的代表,議定該會議或組織中的條約約文。

選項B錯誤。待核準的簽署是等待政府確認的簽署,表示一種特殊的待定狀態。在簽署人所代表的本國確認之前,它只有認證條約約文的效力,並非表明國家同意受條約約束。

選項C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簡稱《締結條約程式法》,下同)第七條規定,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准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前款規定的條約和重要協定是指:(一)友好合作條約、和平條約等政治性條約;(二)有關領土和劃定邊界的條約、協定;(三)有關司法協助、引渡的條約、協定;(四)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條約、協定;(五)締約各方議定須經批准的條約、協定;(六)其他須經批准的條約、協定。……批准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簽署,外交部長副署。

選項D正確。《締結條約程式法》第十二條規定,接受多邊條約和協定,由國務院決定。……接受書由外交部長簽署,具體手續由外交部辦理。

二、甲乙兩國1990年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並締結了雙邊的《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2007年兩國交惡,甲國先宣佈將其駐乙國的外交代表機構由大使館降為代辦處,乙國遂宣佈斷絕與甲國的外交關係。之後,雙方分別撤走了各自駐對方的使館人員。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甲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B、乙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C、上述《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終止執行

D、甲國可以查封沒收乙國使館在甲國的財產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B錯誤。根據“國家主權”和“主權平等”原則,雙方都有權自主決定外交關係的存續和終止,因此,兩國的行為並沒有違反國際法,不用承擔國家責任。

選項C正確。斷絕外交關係導致以此種關係為適用條件的條約終止。

選項D錯誤。使館財產不得侵犯,即使在兩國斷交、使館館長長期或暫時撤退、發生武裝衝突時也不例外。

 三、甲國某航空公司國際航班在乙國領空被乙國某公民劫持,後乙國將該公民控制,並拒絕了甲國的引渡請求。兩國均為1971年《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等三個國際民航安全公約締約國。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劫持未發生在甲國領空,甲國對此沒有管轄權

B、乙國有義務將其引渡到甲國

C、乙國可不引渡,但應由本國進行刑事審判

D、本案屬國際犯罪,國際刑事法院可對其行使管轄權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蒙特利爾公約》及其補充議定書的規定,對危害國際民航安全的非法行為,以下幾類國家有管轄權:(1)航空器的登記國;(2)航空器降落時,被指稱的嫌疑犯依在該航空器內,該航空器的降落地國有管轄權;(3)在租來時不帶機組的航空器內發生犯罪或針對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營業地國或其永久居所地國有管轄權;(4)罪行發生地國有管轄權;(5)嫌疑犯發現地國;(6)依各國國內法規定的其他管轄權。據此可知,航空器登記國對於危害民航安全罪行具有管轄權。本案中,甲國是航空器登記國,因此甲國擁有管轄權。

選項B錯誤。危害民航安全罪行是一種可引渡的罪行,但各國沒有強制引渡的義務。

選項C正確。根據或引渡或起訴原則,乙國可不引渡,但應由本國進行刑事審判。

選項D錯誤。國際刑事法院只對四種犯罪行使管轄權:滅絕種族罪、侵略罪、戰爭罪、反人類罪。據此可知,危害國際民航安全的非法行為,不屬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範圍。

四、2001年,甲國新政府上臺後,推行新的經濟政策和外交政策,在國內外引起強烈反應。乙國議會通過議案,譴責甲國的政策,並要求乙國政府採取措施,支援甲國的和平反政府運動;同時乙國記者蘭摩也撰寫了措辭嚴厲的批評甲國政策的文章在丙國報紙上發表;甲國的鄰國丁國暗自支援甲國的反政府武裝的活動。根據上述情況和國際法的相關原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乙國記者的行為,涉嫌違反國際法

B、乙國議會的法案一旦被執行,則涉嫌違反國際法

C、丙國的行為涉嫌違反國際法

D、丁國的行為不涉嫌違反國際法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甲國新政府推行新的經濟政策和外交政策,屬於甲國內政,他國不得干涉。乙國的記者不是國際法的主體,對甲國外交政策進行評論,不構成國際法上的干涉內政。

選項B正確,選項D錯誤。現代國際法確立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基本原則,因此,傳統的以干涉、戰爭、平時封鎖等方法來解決國際爭端的情況已經不符合國際法的要求。本題中,乙國與甲國因甲國新政府的經濟和外交政策而產生爭端,乙國採用干涉、支援甲國和平反政府運動的方式來報復甲國的方式是違反國際法的。同理,丁國暗自支援甲國的反政府武裝的行為也是違反國際法的。

選項C錯誤。丙國本身沒有對甲乙兩國之間的爭端發表或實施任何行為,只是乙國的記者在其國內發表了相關的文章,這與丙國國家本身的行為沒有任何關係。

 五、甲乙兩國1990年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並締結了雙邊的《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2007年兩國交惡,甲國先宣佈將其駐乙國的外交代表機構由大使館降為代辦處,乙國遂宣佈斷絕與甲國的外交關係。之後,雙方分別撤走了各自駐對方的使館人員。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甲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B、乙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

C、上述《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終止執行

D、甲國可以查封沒收乙國使館在甲國的財產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B錯誤。根據“國家主權”和“主權平等”原則,雙方都有權自主決定外交關係的存續和終止,因此,兩國的行為並沒有違反國際法,不用承擔國家責任。

選項C正確。斷絕外交關係導致以此種關係為適用條件的條約終止。

選項D錯誤。使館財產不得侵犯,即使在兩國斷交、使館館長長期或暫時撤退、發生武裝衝突時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