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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試卷一《國際私法》專項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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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

2015司法考試卷一《國際私法》專項練習題

1.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如果我國法律和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對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沒有相應的規定時,法院可以(A)。

A.適用國際慣例

B.以權威學者的學說為依據

C.駁回起訴

D.適用與案件有關的外國法律

2.以當事人本國法作為屬人法起始於(C)。

A.1756年《巴伐利亞法典》

B.1794年《普魯士法典》

C.1804年《法國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3.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這條衝突規範的連線點是(B)。

A.侵權行為 B.侵權行為地 C.侵權行為法律 D.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

4.法院地法這一系屬公式主要解決(D)。

A.有關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財產繼承方面的法律衝突

B.不動產物權方面的法律衝突

C.行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衝突

D.涉外民事訴訟程式方面的法律衝突

5.在判例法國家,權威學者的著作是解決國際私法糾紛的依據。在英國,可以作為解決涉外民事爭議的權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衝突法論》

B.戚希爾和諾思的《國際私法》

C.巴蒂福爾的《國際私法總論》

D.薩維尼的《現代羅馬法體系》

6.最早的國際私法成文法規範出現在(B)中。

A.《巴伐利亞法典》 B.《永徽律》 C.《法國民法典》 D.《德國民法施行法》

7.法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德國法律規定不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本國法。兩國都認為本國指定的法律包括衝突規範在內。假設一德國公民死於法國並在法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繼承發生爭訟,會產生(C)。

A.在法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B.在德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C.在任何一國起訴都不會發生反致

D.在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

8.19世紀前,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民事關係法律衝突僅有的方法是(A)。

A.衝突法調整 B.實體法調整 C.國際公約調整 D.程式法調整

9.在“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一衝突規範中,“侵權行為”系(A)。

A.範圍 B.系屬 C.連線點 D.準據法

10.我國北洋軍閥政府在1918年頒佈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國際私法立法(C)。

A.《民法施行法》

B.《中國國際私法》

C.《法律適用條例》

D.《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11.大陸法系國家在屬人法的確定上採用(A)原則。

A.本國法 B.住所地法 C.慣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12.法律的域內效力也稱為(B)。

A.域外效力 B.屬地效力 C.屬人效力 D.境外效力

13.我國是多法域國家,存在(D)個法域。

A.1 B.2 C.3 D.4

14.國際私法對反致問題進行研究並逐漸形成一種制度,始於(C)。

A.鮑富萊蒙離婚案

B.貝科克訴傑克遜侵權案

C.福果繼承案

D.特魯弗特繼承案

15.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說的學者是(B)。

A.凱弗斯 B.柯里 C.庫克 D.薩維尼

  二、多項選擇題

1.關於國際私法性質的理論中,國際法學派的代表人物有(AB)。

A.薩維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庫克

2.我國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適用的法律為外國法時,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國法的內容.法院不能確定外國法的內容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明.(ABCDE)

A.當事人提供

B.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提供

C.該國駐我國的是.領館提供

D.中外法學專家提供

E.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

3.以下屬於本地法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BC)。

A.法院從不執行外國法,如果說有時執行外國法,那麼所執行的不是外國法本身,而是依據外國法所取得的權利 B.法院只適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適用外國法 C.法院考慮適用外國法的時候,只是將外國法納入本國的法律範疇,作為本國的法律規範予以適用 D.對於依外國法有效設定的權利,必須也為其他任何國家承認和保護

4.法國法則區別說的代表人物有(BD)

A.薩維尼 B.杜摩蘭 C.戴西 D.達讓特萊

5.下列選項中屬於最常見和常用的系屬公式是( ABCD  )

A.屬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為地法 D.法院地法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94條規定:“當事人規避我國(BD)法律規範的行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 B.強制性 C.規範性 D.禁止性

7.實踐中(BD)完全接受反致和轉致。

A.德國 B.奧地利 C.英國 D.中國臺灣地區

8.在我國,國際私法的淵源可以表現為(ABCD)。

A.國內立法 B.國內判例 C.國際條約 D.國際慣例

E.國際私法權威學者的學說

9.屬人法是以當事人的國籍.住所或居所為連結點的系屬公式,主要解決(CD)等方面的法律衝突.

A.物權方面的

B.行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財產方面的

D.財產繼承方面的

10.實踐中,外國法不能查明時的解決方法包括( ABCDE  ).

A.以法院地法代替應適用的外國法

B.類推適用內國法

C.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抗辯

D.適用一般法理

E.適用與外國法相近似的法律

11.國際私法理論上贊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

A.一國採用反致制度,可以擴大本國法的適用範圍

B.採用反致制度可以維護外國法律的完整性,體現了對外國主權的尊重

C.適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判決結果的一致性

D.採用反致有時可以使判決在外國得到承認和執行

12.時際法律衝突產生的原因包括(ABC)。

A.一國的衝突規範發生變化

B.一國的實體規範發生變化

C.一國政權更替,領土發生變更,或當事人國籍、住所發生變更導致法律發生變化

D.一國的法域出現變化

13.以下哪些選項屬於雙邊衝突規範?(ACD)

A.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B.不動產,即使屬於外國人所有,仍適用法國法

C.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

D.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4.以下屬於薩維尼法律關係本座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CD)。

A.法律包括兩大類:人法和物法

B.每個主權國家的法律必須在其境內行使,並且約束其臣民,但在境外無效

C.每一種法律關係在邏輯上和性質上上必然與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聯絡

D.法官審理案件必須承認內外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內外法律的平等

15.不接受反致、轉致的國家有(ABC)。

A.伊拉克 B.荷蘭 C.中國 D.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