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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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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索賠包括索賠的分類、索賠程式、索賠的依據、工程師處理索賠的原則、可以質疑的情況、FIDIC 合同中可以索賠工期、費用、利潤的情況。

建設工程施工索賠

  建設工程施工索賠概述

一、核心知識點

一)索賠的分類

1、按索賠的合同依據分類

1)合同中明示的索賠

合同中明示的索賠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賠要求,在該工程專案的合同檔案中有文字依

據,承包人可以據此提出索賠要求,並取得經濟補償。

2)合同中默示的索賠

合同中默示的索賠,即承包人的該項索賠要求,雖然在工程專案的合同條款中沒有專 門的文字敘述,但可以根據該合同的某些條款的含義,推論出承包人有索賠權。

2、按索賠目的分類

1)工期索賠

2)費用索賠

3、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1)工程延誤索賠

2)工程變更索賠

3)合同被迫終止的索賠

4)工程加速索賠

5)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

6)其他索賠

如因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工資上漲、政策法令變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索賠程式

一、核心知識點

本節結合施工合同文字掌握索賠的程式

一)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

1.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索賠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 28 天內向工程師遞交索賠意向通知, 宣告將對此事件提出索賠

2.遞交索賠報告

索賠意向通知提交後的 28 天內或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時間,承包人應遞送正式的索賠報告。

二)工程師稽核索賠報告

1.工程師稽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

2.判定索賠成立的原則

(1)與合同相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總工期延誤;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延誤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包括行 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3.對索賠報告的審查

(1)事態調查;

(2)損害事件原因分析;

(3)分析索賠理由;

(4)實際損失分析;

(5)證據資料分析。

三)確定合理的補償額

1.工程師與承包人協商補償

2.工程師索賠處理決定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如果在 28 天內既未予答覆,也未對

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的話,則視為承包人提出的該項索賠要求已經認可。

四)發包人審查索賠處理

當工程師確定的索賠額超過其許可權範圍時,必須報請發包人批准。 索賠報告經發包人同意後,工程師即可簽發有關證書。

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終索賠處理

承包人接受最終的索賠處理決定,索賠事件的處理即告結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 會導致合同爭議。

  工程師的索賠管理

一、核心知識點

一)工程師審查索賠證據

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證據包括下列證明材料

(1)合同檔案中的條款約定;

(2)經工程師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

(3)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來往函件;

(4)施工現場記錄;

(5)施工會議記錄;

(6)工程照片;

(7)工程師釋出的各種書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單證;

(9)檢查和試驗記錄;

(10)匯率變化表;

(11)各類財務憑證;

(12)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