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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取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安全工程師 閱讀(2.21W)

最近有網友發連結到安全工程師討論群,連結內容第六點“取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看到大家都在討論這件事情,小編就在這裡為大家簡單解讀一下“取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這句話的意義。

如何理解“取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早在2015年5月14日國務院就發文取消了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這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其設立依據是《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87號))。時間上本該是2002年規定的“取消執業資格認定。”

  面對這些檔案我們可以這樣去理解:

1)“國家對認定人員數額實行總量控制,實施考試後不再進行認定工作。”(2002年《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第五項第一條)。

2)認定形式的取消。何謂“資格認定”,指的是在註冊安全師考試施行之前,對於長期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或安全諮詢專業工作的人,不通過考試取得註冊安全師,而是通過申報材料,審批同意後直接“認定”其具有註冊安全師資格。

這是一種臨時性的過渡措施,也是考慮以往大量從業人員年齡大、學歷低但實際經驗豐富,一旦進行考試才能取得執業資格,必然造成大量實際從業人員無法從業的一種折中措施。類似於一建在實行考試之前,有一批專案經理直接發放一建證書是一樣的。

3) 《認定辦法》的取消。根據2002年《認定辦法》和《暫行規定》,實施已經10多年了,很大程度上已經不合時宜,故可以理解為是上述制度的取消。

  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會取消麼?

1)執業資格獲取形式:認定形式、考試形式、評價形式等。認定只是其中之一,認定取消並不意味著考試的取消。

2)通過考試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並申請執業的,執業資格認定屬於行政許可事項。

3)執業證應屬於執業准入證書,不屬於水平評價證書。所以請大家放心。安全師只會越來越受重視。

所以建議各位準備報名2016年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的考友們安心學習,安心備考2016年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